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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警方查获750余公斤病死牛马

嵩明警方查获750余公斤病死牛马

  日前,嵩明警方破获一起收购病牛、病马进行屠宰加工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在其对病牛马进行加工、宰剐的窝点里,民警查获病肉或死因不明牛、马肉类750余公斤,并在其交易途中成功拦截两头准备交易的病死牛。据悉,该团伙之前已经将数头病、死牛马送上昆明、曲靖等地的餐桌。

  位于嵩明县杨桥镇的大牲畜交易中心是西南地区最大的活畜交易市场,每天在这里交易的马、牛、羊、毛驴、骡子等大牲畜成千上万,许多客商从贵州、四川、湖南等地到此进行交易。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给大牲畜灌水、注射瘦肉精等手段以及收售、生产、加工没有经过正规渠道宰杀、检验检疫的牲畜肉制品来牟取暴利,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仅去年以来嵩明警方根据相关举报便刑事打处了嫌疑人30余名。

  今年春节刚过,嵩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就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杨桥大牲畜市场内有人买卖死牛的情况,接报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侦查,经过多天昼夜秘密侦查,民警发现常年混迹于市场内的马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他将病、死牲畜收购来,混迹于活牲畜中流入市场,以大大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销售。

  为了不打草惊蛇,治安大队民警继续增派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民警发现,马某通常在市场门口游荡,等到运送大牲畜的车辆前来,牲畜被赶下车,一些病、死的大牲畜留在车上时,马某就会上前搭讪,询问对方这些或病或死的牲畜是否出售。而这些牲畜贩子正为了病、死牲畜难以脱手而犯愁,听到有人要买,便爽快答应了。

  据调查,一头正常大小的健康肉牛,售价在6000至10000元之间,但是染病或快死了,马某出价2000至3000元就能买到手。买到病、死牛后,马某为了让肉有个好卖相,立即在市场内对病、死牛进行“赶刀”,用最短的时间将死牛宰剐加工后,迅速拉往曲靖、昆明等地进行销售,死牛马肉通过各种渠道流入餐馆等单位。

  随着民警进一步深入调查,与马某常常接洽的两个肉贩马某某和丁某某进入了民警视野,随后民警分头对二人的宰剐点、仓储点、销售点及违法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3月15日,民警发现马某将购得的一条死亡黄牛卖给西山区海口镇的一家牛肉馆,该餐馆人员已将死亡黄牛进行宰割,准备将死牛肉拿到农贸市场销售。治安大队民警见此时证据链已完备,果断收网,将买卖死牛的马某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又赶赴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曲靖市麒麟区等地将加工、销售病、死牛肉的马某某、丁某某2人抓获,在丁某某对病、死牛进行加工的窝点内,民警查获满满3冰柜病死、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死亡牲畜的肉品共计750余公斤。

  目前,马某、丁某某、马某某3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彭先生出示妻子生前服用的“三无”中药

  2013年9月11日,记者曾以《7000元中药喝出肝损伤?》为题,报道了48岁的山东济宁农民杜中红到济南看病时,被医托忽悠到七里山附近的济南爱心医院,服用了该医院开的中药,最终因肝功能损伤,救治无效死亡。

  济南爱心医院是一家什么样的医院?该医院出售的中药有无问题?今年6月15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判书揭开济南爱心医院的内幕:李某甲为济南爱心医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生产、销售假药;李某乙身为济南爱心医院的直接负责人员,销售假药。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一年零六个月。

  屡查不改 雇用小作坊生产假中药

  根据群众举报,去年4月2日,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市中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市食药监局,对七里山西路26号济南市爱心医院进行突击检查,抓获涉嫌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8名,当场查获“真人益智宝”“糖尿病协定方”“琥珀1号”“琥珀2号”等药品,经鉴定全部为假药。

  女子李某甲,原济南爱心医院法定代表人;李某乙,原济南爱心医院办公室主任。自2007年起,李某甲和李某乙为牟取暴利,采购中药原料,雇用他人用小作坊的方式自行生产“糖尿病协定方(原扶胰胶囊)”“安神胶囊”和“琥珀1、2号胶囊”等药品在济南爱心医院销售。2011年,李某甲又从互联网上采用物流的方式,采购未经许可销售的“真人益智宝”药品在济南爱心医院销售。

  2012年,济南爱心医院被公安机关查处后,变换生产药品方式,采用委托他人加工的方式继续生产和销售“糖尿病协定方(原扶胰胶囊)”“安神胶囊”和“琥珀1、2号胶囊”等药品。采取作坊式加工或委托他人加工的方式制成各类胶囊药品后,李某甲和李某乙指使该院的糖尿病科主任申某坤、失眠科主任徐某香等人,为就诊病人开具上述药品。

  惯用手法 开药不写药名写中药配方

  崔某甲于2011年开始在济南爱心医院工作,2012年开始给失眠科的徐某某主任担任助理,负责引导病人、书写药方、制作报表等工作。徐某某给病人开的药有“安神胶囊”“琥珀一号”“琥珀二号”“真人益智宝”等没有国药准字的药。李某乙称这些药都是自制的,开这些药的时候不能直接写药名,要写成中药配方的格式,并告知其具体的写法。上述这些药品都是由李某乙负责进货,到医院后都锁在李某乙的办公室里。李某乙在失眠科制作的报表有两种,一种是失眠科日报表,上面有每种药品的库存量,还有一种是月销售报表,是每种药每天的销售情况。

  胡某某于2012年8月开始在济南爱心医院工作,在糖尿病科干医师助理,主要负责帮助病人拿药、交费、帮主治大夫写处方等工作。糖尿病科的负责人开始是魏某大夫,他走了之后来了一名叫申某某的大夫,失眠科的负责人是徐某某大夫,她的助理是崔某。糖尿病科给病人开的药,除“扶胰胶囊”之外都是正规药品,其刚来的时候大夫就说过开“扶胰胶囊”不要直接写药名,要写成一个中药处方的形式。胡某某知道失眠科也存在不正规的药品,有“安神胶囊”“琥珀一号”“琥珀二号”,都没有国药准字。

  糖尿病科和失眠科药品的采购由李某乙负责,采购回来的药给门诊发一部分,其他的药就放在李某乙在爱心医院的办公室里,这个办公室一般不让人进,只有李某乙、“小崔”、“小胡”等人有钥匙。2014年4月2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被告单位济南爱心医院进行查处时,将该案移交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经盘点,销售、扣押的药品数量为:“真人益智宝”分别为338盒、22盒;“安神胶囊”分别为42196粒、1450粒;“琥珀一号”分别为1790粒、650粒;“琥珀二号”分别为4460粒、1000粒;“糖尿病协定方”分别为58瓶、30瓶。罪有应得 两负责人制售假药获刑

  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济南爱心医院已经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对该单位应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甲身为济南爱心医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生产、销售假药,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被告人李某乙身为济南爱心医院的直接负责人员,销售假药,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假药罪成立。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身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依法应当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甲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乙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扣押于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兴隆派出所的假药予以销毁。

  悲剧回放

  济宁患者来治关节炎却死于肝功能损伤

  2013年4月1日,家住济宁市泗水县的彭先生陪患有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的老伴杜中红来到济南,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北区遇上一个干医托的出租车司机,被拉到七里山附近的济南爱心医院。济南爱心医院大夫听完描述以后,给杜中红号了一下脉,没做拍片等任何其他检查就开药。

  根据病历记录,济南爱心医院给杜中红开过5种药物,其中3种未详细注明名称和药效,分别是“原位注射”“浓汤”和“外用膏”。包装袋正面只有3个字——“中药液”;背面除了保存方法等内容,没有药物成分、药效、生产日期、保质期,也没有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只有产地后面简单标注着“韩国”两字。除了病历,济南爱心医院只开具了两张收款收据,费用名目只有“中药费”和“治疗费”,总计6699元。

  后来,杜中红病情加重。当年6月30日、7月15日,杜中红先后到济宁泗水县人民医院和山东省省立医院接受治疗,7月26日,再次到泗水县人民医院救治。8月初,杜中红不治身亡,死于肝功能损伤。山东省立医院和泗水县人民医院的病历上都标明,杜中红因肝功能损伤有生命危险。彭先生认为,老伴这么快去世,与爱心医院使用的一些不知名的中药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