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男科 > 健康生活

韩国癌症发病率高于中国 但死亡率低

韩国癌症发病率高于中国 但死亡率低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胃癌发病率为22.7/10万,而这一数据在韩国达到41.8/10万也就是说韩国胃癌发病率几乎是我国的两倍。尽管如此,韩国胃癌死亡率却仅为13.0/10万,比我国的17.9/10万减少近三成。

  针对这一差距,中国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季加孚表示,受人种遗传基因、饮食生活习惯、环境等复杂因素影响,中国、日本、韩国都是胃癌高发国家,而之所以在生存率上存在如此显著的差异,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胃癌在早期诊治方面存在巨大缺失,大部分患者确诊时已经是晚期,极大地增加了治疗难度和生命风险。”

  根据《2014 中国早期胃癌筛查及内镜诊治共识意见》,胃癌的预后与诊治时机密切相关,大部分早期胃癌在内镜下即可获得根治性治疗,5 年生存率超过 90%,然而目前我国早期胃癌的诊治率却不足10%,远低于日本和韩国。

  季加孚进一步指出,胃癌早期症状比较隐匿,且容易和其他消化道疾病相混淆,因此导致很多患者错过了诊断及治疗的最佳时期。建议公众如出现消化道出血、呕吐、消瘦、上腹部不适、上腹部肿块等报警症状,需积极就医,并根据医嘱进行胃镜等相关检查,以尽早排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争取最大治愈机会。

  值得欣慰的是,得益于全球医学科学的进步以及我国胃癌规范化诊疗路径的完善,我国胃癌治疗水平已经取得了显著进步,并逐渐与世界领先水平接轨,推动我国胃癌患者5年生存率获得不断提升。

  浙江省消化系统肿瘤诊治中心主任程向东教授指出:“随着胃癌分型从最初的大体形态分型、组织学分型,发展到如今的基因分型,胃癌的治疗手段和治疗效果也获得了日新月异的突破。如今我们已经开启了胃癌‘精准医疗’时代,基于个人基因信息的个体化医疗模式将逐步推动胃癌规范化诊疗进入全新的篇章。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规范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沈阳市政府办公厅6月16日印发《沈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沈阳市将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承保机构将在保险合同的范围内承担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发生的赔偿。

  沈阳:医疗事故赔偿由保险机构埋单

  调解医疗纠纷不收任何费用

  根据《办法》,沈阳市依法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这一组织是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独立调解医疗纠纷,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办法》中规定,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应当自受理调解之日起1个月内调解。调解到期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延长调解期限,但调解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根据《办法》规定,在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基础上,医调委在调解医疗纠纷时不收取费用。此外,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案件还需依法申请司法确认,从而保障调解的结果及司法效力。

  医疗机构将参加医疗责任险

  此外,新政还专门明确,今后医疗事故的赔偿可通过保险机构承担的方式解决。

  根据《办法》要求,沈阳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招投标或者其他方式确定保险经纪人及承保机构。

  承保机构在保险合同的范围内,承担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发生的赔偿。此外,医疗机构还应按照国家、省和沈阳市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医院不得因参险提高收费标准

  医院通过参加医疗责任险而实现医疗事故赔偿保险机构承担。但由于医疗责任险要由医院承担,一些患者可能会担心,医院是否会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进而转嫁这部分费用支出?      对此,新规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

  根据《办法》,医疗机构参保的保险费用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共同承担。具体来讲,医疗机构的保险费用从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此外,承担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可以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并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历年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实施差异费率浮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