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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健康讲座”实为推销保健品

“免费健康讲座”实为推销保健品

  近日,央视曝光了某商家打着“免费听健康讲座”的招牌,引诱老年消费者前往试听。讲座上,商家再通过“送免费礼品”的方式,对老人进行“洗脑式”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1月20日,广西消委会、南宁工商12315中心都发布消费提醒,为广大老年消费者绕开“免费陷阱”支招。

  近日,家住新民路的张老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公司正在开展“回馈社会”活动,邀请老年朋友到某酒店免费喝早茶,免费体检。到现场后,张老先生被体检出身体情况很糟糕。“权威专家”说有一种保健品可有效改善他的身体状况,但是当天“限量供应”。现场还有“托儿”不断吹嘘该保健品的功效,每盒仅售890元。平时有“三高”的张老先生忍不住一下购买了10盒。满怀希望的张老先生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三高”情况不仅没有改善,还引起了强烈的副作用,最终住进了医院。

  对此,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发出警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那么,根据《广告法》的禁令,当我们看到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哪些内容时,要慎重购买呢?第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第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第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第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教你一招

  端正4种态度可防忽悠

  春节将至,为提醒老年消费者防范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理性选购消费品,广西消委会提示老年人,要提防“免费”背后的陷阱。

  1.警惕以“免费”为噱头的推销

  一些经营者以免费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试用、老顾客答谢会、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现场推销商品,夸大宣传功效,谎称能治疾病,哄抬商品价格,高价出售,使不少老年消费者因此蒙受了经济损失。老年人应警惕以“免费”为噱头的推销陷阱,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参加此类活动,不要轻易相信夸大其词洗脑式的虚假宣传,提防不法经营者的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

  2.切勿以保健品替代药品来治病

  在购买时,要看清保健食品的特定标识,如“卫食健字号”或“国食健字号”的批准文号和标有“保健食品”的字样。此外,多数保健食品或多或少都宣传具有保健或辅助治疗作用,有的甚至违规进行疗效宣传,宣称“防治癌症”“包治百病”等。需要提醒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身患疾病的老年人,不能以食代医,应早日去正规医院检查身体,查找病因,对症下药。

  3.坚持品质消费,按需消费

  消费者在选购养生保健品、保健器械等此类产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场、超市、连锁店或网店选购;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和说明书、合格证等可以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信息;尽量在购买前多渠道了解产品品质,选购口碑好的品牌产品;要根据自己或家人的身体体质状况,按实际需要选购最适合的产品。

  4.要及时、依法、主动维权

  无论通过实体店或网店购买保健食品或保健器械,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及商家销售时的相关承诺和宣传资料,并妥善保管,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时,要及时向行政部门举报,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手段”忽悠人 买保健品您上当了吗

  1月20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6年2号消费提示,提醒老年人,要提防“免费”背后的陷阱;南宁12315也向商家发出警示,推销保健食品不得夸大宣传。

  老年人被骗仍蒙在鼓里

  在会场交钱办一张“回报卡”,就能低价买到包治百病的“良药”,还有小礼品赠送……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消费陷阱时有出现,且不少老年人“中招”后仍蒙在鼓里。据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统计,2015年该中心受理的来电来访中,反映老年保健食品问题的95%是老年人的家属,8%是群众举报,仅有2%的老年人是事后意识到上当受骗才投诉。

  据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不法经营者多通过免费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试用、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并以“能治百病”“能治绝症”等等夸大功效洗脑式虚假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养生保健品、保健器械等,在消费者投诉要求退货退款过程中,又设置种种障碍,甚至人去楼空,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出现维权难的现象。

  保健品营销骗局“三手段”

  手段1

  免费讲座送礼品引诱“上钩”

  近日,南宁市民韦大爷收到一张广告宣传单,宣称凭此广告单可免费领取一款按摩仪,韦大爷顺利免费领到了礼品。为了享受更多礼品,老人经不住游说,最终掏钱买了一堆号称“包治百病”的无糖型硒口服液。最终韦大爷发现被忽悠了,在相关部门调解下,商家退还了全部费用。

  手段2

  假意交友获信任后卖产品

  王奶奶在公园锻炼时认识了一个姑娘。姑娘了解到奶奶独自居住,常给王奶奶打电话嘘寒问暖,甚至提着水果拜访老人。但正是这个姑娘让王奶奶掏钱买了各类保健品。待王奶奶家人发现时,姑娘已“人间蒸发”了。

  手段3

  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神效”

  近日,家住南宁新民路的张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公司正在开展“回馈社会”活动,邀请老年朋友到某酒店免费喝早茶,免费体检。到现场后,张老先生被体检出身体情况“很糟糕”,但“权威专家”说有保健品可以改善他的身体状况,且限量供应。在狂风暴雨式的“洗脑”攻势下,平时有“三高”的张老先生终于忍不住加入了抢购行列,一下购买了10盒单价为890元的保健品。张老先生服用后,反而出现身体不适不得不住院。

  警惕“免费”推销陷阱

  为提醒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防范欺诈消费,理性选购消费品,平安欢度春节,广西消委会发布2016年2号消费提示:

  首先,老年人应警惕以“免费”为噱头的推销陷阱,不要盲目跟风参加此类活动,不要轻易相信夸大其词洗脑式的虚假宣传;

  其次,正确认识和理性选购保健食品,切勿以保健品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保健食品的特定标识,如“卫食健字号”或“国食健字号”的批准文号和标有“保健食品”的字样;

  最后,在选购养生保健品、保健器械等此类产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场、超市、连锁店或网店选购,并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以及商家销售时相关宣传资料,以免发生纠纷时陷入被动。

  同时,南宁12315也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发出警示——

  商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以下四类内容,违者,工商部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