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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儿冷“心病”患者难受咋整 不能乱换降压药

天儿冷“心病”患者难受咋整 不能乱换降压药

  冬季天气寒冷,心血管疾病尤其是冠心病发病数量明显增多。记者在医院心内科了解到,进入冬季后,门诊中的“心病”患者陆续开始增多,其中以冠心病患者,最为多见。

  心脏为啥怕冷?因为血管很敏感

  为什么寒冷会诱发冠心病发作? 很多心脑血管群中的读者很疑惑,平时好好的,一入冬,就要犯病。

  长春通源医院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心脏诊治中心副主任医师毛懿认为,冠心病是由于冠状动脉发生严重粥样硬化、狭窄或堵塞引起心肌缺血的一种心脏疾病。冠心病包括心绞痛、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肌并无症状性心肌缺血和猝死等5种类型。冬季是冠心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在气温骤降的时候,各大医院心血管科急诊室、病房里往往是人满为患,其原因在于人体心血管系统对外界温度变化很敏感。

  寒冷会刺激冠状动脉痉挛收缩,若冠状动脉原有严重狭窄,则并发心肌梗塞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寒冷还会令人体外周血管收缩,从而使血压上升,心脏负荷增大,增加了心肌缺血、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寒冷时身体要消耗能量来产生热量,心脏耗氧量增加,这增加了心肌缺血的可能。此外,天气寒冷时人们易患呼吸系统疾病,如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这会加重原有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保暖、低盐、低脂、低糖才能“安心”

  眼看要到年关,平时如何做,才能平安过年呢?副主任医师毛懿建议,冠心病患者一定要注意保暖,早晚记得多加衣服,避免受凉。有条件的患者最好居住在有暖气的房间里,天气冷的时候减少外出,避免寒冷的刺激;患有高血压疾病的冠心病患者,尤要注意定期服用降压药,避免血压波动、增加心肌耗氧量、导致心绞痛的发生;要适量锻炼,避免久卧不动。冠心病患者应选择在下午较暖和的时间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合理膳食,低盐、低脂、低糖,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老年人肠道蠕动慢,一定要注意防治便秘,便秘对于冠心病患者来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情形,一定要高度重视;另外,记者从长春市中心门诊了解到,冬季是呼吸系统疾病的高发期,如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医生提醒,这些疾病都会使冠心病患者加重病情,应该尽量避免感冒。

  心脏病伴高血压的切忌自行换药、减量

  许多冠心病患者,还会伴有高血压。医生提醒,在使用降压药控制血压的过程中,必须科学。

  首先,要密切观察在应用降压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反应,以便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用药过程中,切忌凭自我感觉增加或减少剂量,自我感觉是不可靠的,如头晕,血压高时可出现头晕,而血压过低时,也会感到头晕;一旦确诊为高血压,尤其是2级以上高血压患者常需终生服药,调整生活方式,血压控制理想后,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减少用药量,切忌不要盲目自行停药,更不要听信虚假广告擅自换药;其次,血压在一天24小时中不是恒定的,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上午8时~10时和下午3时~5时,血压最高。一般药物的作用是在服药后半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不能盲目服用别人用的降压药,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为每种降压药都有自己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应用;最后,监测血压问题,必要时查动态血压,控制血压24小时内平稳达标,常和医生沟通,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降压药的剂量和种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现予印发。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结合实际,真实、准确、有效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所需的信息记录。

  本规范记录信息包括产品配方研发、原辅材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成品管理、销售管理、风险信息管理、产品召回等主要内容。生产企业要对生产全过程的关键操作人员、关键参数进行如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

  生产企业可结合生产情况和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需要,调整或增加记录内容。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记录。

  2 术语和定义

  2.1 婴幼儿配方乳粉

  以牛乳或者羊乳及其加工制品、植物油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和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加工制成供0—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粉状食品。

  2.2 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

  以牛乳或者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部分或不加入营养素和其他辅料,通过湿法工艺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半成品。

  2.3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通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过程有关信息进行真实记录和有效管理,实现对产品实施全程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