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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评定保健食品红名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广西拟评定保健食品红名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对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安全存放、进货渠道、宣传、监督处罚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经营者的安全信用档案将作为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企业“红名单”的重要依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9月10日截止。

  关键词 许可证

  《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凡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药店,必须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在批准的许可证地址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得在许可地址以外的场所从事保健食品销售。许可证应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记者走访西乡塘区几家药店发现,这些药店都有保健品销售,《办法》对此有规定,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如果想经营保健食品,应办理含保健食品许可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

  关键词 健康证

  大家都知道,从事食品经营都需要健康证。《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标签标注、特殊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保持有效运行。

  《办法》对经营保健品从业的健康有着明确的要求,除了每年体检一次,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还禁止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关键词 红名单

  以前我们只听说过“黑名单”,这次《办法》中出现一个新名词“红名单”。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经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健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同时,建立各市、县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安全信用档案作为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企业“红名单”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红名单”每年评定一次,经营单位向当地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包括申请报告、年度内保健食品经营情况),辖区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核实,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自治区局提交名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广西年度“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红名单”。

  关键词 储存地

  市民买保健品无非就是想保健,如果保健的食品安全有问题,不但没起到作用反而有可能害了自己。就此,《办法》除了要求药店建立保健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经营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之外,药店应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储存场地、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同时设立独立区域摆放保健食品,不得将非保健食品摆放在保健食品分区(柜)内,并在该区域显著位置统一标示“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不得标示“保健品”“非药品”等标志。同时,药店要具有在保健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关键词 宣传词

  自史上最严的《广告法》出台后,“第一”“最新科技”等广告词语都不能用了,《办法》对保健品经营也有相关的规定。

  销售保健食品时不得宣传治疗功效、不得夸大保健功能,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替代药品,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宣传广告,不得销售与已获得批准文号的药品名称相同的保健食品。

  关键词 召回制度

  《办法》对保健食品召回也有规定。药店发现或通过其他途径知道其经营的保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

  批发企业应通知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提示消费者停止食用,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并在停止经营之日起5日内向当地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月1日,南海网对海口南北水果市场近期每天大量“糖精枣”流向市场现象进行了独家披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9月4日,省局召集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琼山、龙华、美兰和秀英4个区分局负责人,对此次事件查办情况等进行通报。会上,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长对个别单位和办案人员提出严厉批评。

  【姜飞调查】大量“糖精枣”经海南南北水果批发市场流出

  南海网记者调查发现,最近一段时间,海南最大的水果批发市场:海口南北水果市场上,每天都有大量类似“糖精枣”流向全省各地。近日,南海网记者利用近一周的时间,经过不分昼夜的蹲守,摸清了这些“糖精枣”来源和流向。

  举报:海南最大水果市场内出现大量“糖精枣”

  8月26日,南海网记者接到知情人士反映,每天凌晨3点到6点之间,海口南北水果市场内都会有大量用糖精钠、甜蜜素两种添加剂浸泡变红、增甜的“糖精枣”销售。接到线索后,记者对海口南北水果市场进行了走访调查。

  位于海口市中山南路上的南北水果市场,算得上是海南全省最大的水果批发市场。每天从凌晨开始便热闹非凡,市场内外车水马龙,叫卖声和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8月27日凌晨3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南北水果市场A区走访发现,整个市场上卖枣的档口不多。对市场走了一圈之后,发现A区7号铺面,停放着一辆牌号为“粤GRC618”的蓝色货车,车上装着满满一车鲜枣。

  一名操着苏豫皖一带口音的男子站在车后,面前摆着一筐筐鲜枣,以每筐90元的价格销售,每筐鲜枣重约15公斤,每斤鲜枣的价格在3元钱左右。记者注意到,这些鲜枣个头并不匀称,品相一般,不过,很多鲜枣都出现了均匀的红色。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鲜枣的价格每斤都在12元左右,由于这里售卖的鲜枣价格便宜,前来购买的小贩络绎不绝。记者在现场观察了约20分钟,至少有7名商贩前来购买鲜枣,卖枣的男子一边卖枣一边机警地向四周张望。

  看到记者靠近摊位问价,男子称价格肯定是市场上最低的,并让记者可以现场品尝,称他车上的枣特别甜。记者从筐内随手拿起一粒鲜枣,发现上面还沾着水,将枣放到口中,不等咬烂,枣皮外面的水就甜得有点发腻、发苦。

  调查:初检显示记者买到的鲜枣疑似含糖精钠

  随后,记者以90元每箱的价格随机购买了两箱离开。为了求证这些鲜枣如此甜腻的真相,当天上午,记者将购买的枣,分别送往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添加物检测。

  之后的数日内,记者通过连续遵守暗访发现,车牌号为“粤GRC618”的蓝色货车,每天凌晨3点左右都会拉着满满一车鲜枣,进入南北水果市场A区7号铺面公开叫卖。

  记者观察发现,虽然这辆车的驾驶室门上标着核定载重量为1495公斤,但这辆经过改装的货车每天实际装载的鲜枣约在400百箱左右,以每箱15公斤计算,该车每天装载的鲜枣多达上万斤。而这上万斤疑似用糖精钠浸泡的鲜枣,通常是在每天凌晨3点到7点之间销售一空,流向海口众多市场。

  记者对自己购买的鲜枣观察发现,这些枣不仅甜腻,且疑因被浸泡的缘故,常温下最多保存一天就出现腐烂。据知情人士介绍,从车牌号和这辆车每天出现的时间看,货车应该是来自湛江一带,有可能就是从徐闻拉货过来海口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