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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

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三十四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7类食品11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速冻面米食品(汤圆、元宵)21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2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3.33%;蔬菜及其制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7.69%;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焙烤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长春市二道区隆兴粉业厂生产的火锅粉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吉林省齐小双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香油中检出苯并(ɑ)芘超标。

  (三)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磐石市取柴河镇洪桥食用菌加工厂生产的山然牌滑子菇中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四)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大连尚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烤鱿鱼嘴中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苯甲酸。

  (五)焙烤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吉林省董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吐司面包中检出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超标。

  (六)饮料不合格样品1批次

  河南天蕴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天然苏打水中检出溴酸盐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函告辽宁、河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要求长春、吉林、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

  吉林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是一座高速铁路和机场相结合的大型国际机场,作为我国和东北亚的门户枢纽之一,它承担着重要的运输任务,更承载着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希望。春节期间,长春机场迎来了新一轮的客流高峰,吉林检验检疫局长春机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严格监管,为保障节日期间航空食品安全、确保出入境旅客的身体健康付出了不懈努力。

  贯彻新法 学法懂法严执法

  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因为它“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被誉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学好用好法律法规是检验检疫人依法履职的保障。为充分发挥新《食品安全法》的作用,长春机场办事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采取集中学习、集体讨论、阶段总结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逐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权责清单,将执法人员对新法的理解推向纵深,促进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指导监督企业守法经营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长春机场办事处卫生监督人员深入航空配餐、餐饮、食品经营企业,对企业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新法宣传和解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强调食品安全的源头把控,营造人人重视食品质量的良好氛围,打造检企齐抓共管局面。

  依法履职 科学监管保安全

  为检验新《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效果,督促企业狠抓质量安全不放松,吉林局长春机场办事处找准时机,开展专项摸排检查。

  元旦、春节期间,长春机场口岸出入境旅客数量激增,保障航空食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为此,长春机场办事处开展了为期5天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到食品生产单位、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守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落实情况,对食品的采购、生产、加工、流通、储存、销售等各环节进行仔细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两节”期间对所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航空餐食、熟肉类、裱花糕点等食品适度增加了抽检的频率和范围,密切关注检测结果,确保一旦检出不合格食品能够第一时间通报企业,并及时采取封存、销毁或召回等有效措施,清除不合格食品的安全危害,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

  与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自律宣言》,督促企业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旅客、对社会负责的意识,坚持“以质取胜、诚信是金”的经营理念,为广大旅客提供质量安全的健康食品。

  服务为本 简政放权助发展

  长春机场办事处始终坚持“严格把关、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简化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坚持“放管并重”,既放手促企业发展,又严格食品的卫生监督,按照企业风险性分级及日常量化分级管理评分确定卫生监督频次,确保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指导相关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有效提升口岸食品安全质量水平。辖区内民航集团配餐公司、南航吉林分公司均荣获“中国质量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检验检疫部门多次深入我们的生产车间进行实地调研和监督指导,为我们解决了很多问题,为航空配餐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吉林民航集团长春机场配餐公司经理王俊君说。

  长春机场办事处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严格把关、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节日期间开展的食品安全系列活动得到了口岸相关企业的积极响应,企业纷纷表示要学法、懂法、守法,检企的通力合作,把好质量关。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为保障口岸食品安全执法行为的有效性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在如此严格、有力的法律保障下,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为长春机场乃至吉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