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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6年01月20日

  1月18日-19日,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部署2016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滕佳材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系统严格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四有两责”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是结合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章制修订工作,推动形成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

  二是按照“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总体思路,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实施了一系列创新监管制度。

  三是狠抓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针对重点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四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普遍建立了食品生产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五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针对性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培训,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联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滕佳材强调,2016年是全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目标,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制度改革和监管方式创新,加强食品生产源头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服务食品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坚持“一条主线”

  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深入学习新法、主动宣传新法、准确使用新法,抓好食品生产监管配套制度建设,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夯实法制基础。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

  继续加大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公示力度,推进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全面加强表格化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

  三是推进“三项创新”

  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加快研究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审核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许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为推进食品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全面推进食品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抓好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管制度落实,逐步健全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和信用监管制度。创新推进特殊食品监管,加快建立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特殊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防范“四类风险”

  继续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食品共性问题研究,对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月月抽检,严格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继续加强“一非两超”、食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继续加大食品生产集聚区监管力度,有针对性解决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继续引导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严密防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食品产业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要不断提升制度措施的执行力,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代表,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代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目前,中国中药颗粒市场规模约80亿元,年增速在30%-50%,在中成药市场中占比不足2%,提升空间巨大。近日,食药总局下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的试点生产限制征求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1年7月,国家药监局颁发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的范畴。但由于其存在生产工艺不统一、企业质量标准不一致、临床研究存在局限性等问题,一直以来,食药监总局对试点生产企业的资质从严管控,只批准6家企业试点生产,借此为基础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

  据记者了解,这也是自2001年下发规定后,首次发文引导行业发展。

  推动传统中药市场

  据资料显示,中药配方颗粒也称“单味中药浓缩颗粒”、“中药新型颗粒饮片”等,是以符合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为原料,经现代工艺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精致而成的纯中药产品系列。可以保证原中药饮片的全部特征,同时又不需要煎煮,可直接冲服,携带保存方便,易于调制并适合工业化生产。

  深圳市思格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高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药配方颗粒是传统中药运用现代化生产工艺取得的新进步,有助于中药实现标准化生产,对培育推动传统中药市场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罗高瞻向记者介绍,目前,中国中药颗粒市场规模约80亿元,年增速在30%-50%,在中成药市场中占比不足2%,提升空间巨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卫生部2009年的数据显示,全国中药配方颗粒年试制产量超10000吨,年销售额达10多亿元人民币,占中药饮片年销售额的6%,2013年中药颗粒的市场规模约50亿元,近5年的复合增长率40%-50%。

  “未来3年,中药配方颗粒仍将保持30%左右增速,到2016年市场整体规模有望突破100亿元,至2018年将快速增长到200亿元。”罗高瞻表示。

  面对中药颗粒未来的巨大提升空间,试点限制放开应是应有之义。

  罗高瞻告诉记者,相较于中药饮片市场小散乱的现状,国家收紧了发展中药饮片的政策,更倾向于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屠呦呦利用传统中药青蒿素制药抗击疟疾获得诺贝尔奖,说明了中药在医学上的重要价值,中药配方颗粒则能更好地促进中药的发展。

  优品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望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药配方颗粒行业作为中药行业的末端产业,受限于现有的分析技术和科学理论,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限制放开是国家引导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方式方法。

  记者了解到,对于中药配方颗粒来说,中国相对于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而言,起步较晚。我国经历了20余年自主研发,药监局从2001年正式命名中药配方颗粒,到2010年已完成600余味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规范。而日本、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研制颗粒剂,并以配方颗粒产品成功赢得国际市场。

  记者注意到,放开试点限制后,中药生产企业经过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增加中药配方颗粒,再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资料后即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