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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安抽检情况出炉 12批次饮料零食不合格

广西食安抽检情况出炉 12批次饮料零食不合格

  饮料零食是不少人的心头好,但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自治区食药监局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14期情况已经出炉,其中有12批次水果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和冷冻饮品不合格。

  据介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的基础上,自治区食药监局对2015年广西执行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水果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和冷冻饮品共5类食品91批次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其中合格产品79批次,不合格产品12批次。

  其中,南宁侨信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8.6L/桶的壮郎饮用纯净水、武鸣县津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8.6L/桶的饮用天然泉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都是铜绿假单胞菌。

  而薯类及膨化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只有广西巴马正中长寿饰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0g/袋的巴马火麻酥,不合格项目是环己基氨基碳酸钠(甜蜜素),检验结果1.08g/kg,标准值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区食药监局已组织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诊所未开处方家长误读说明书

  6月婴儿超剂量服药被洗胃

  成先生的孩子误服的药物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于永昭文/图)婴幼儿用药本该慎之又慎,否则将酿成大错。但雁滩天庆大道的城关区雁南路勇呈一诊所在开处方药时却没有开处方,造成家长误读说明书超剂量服用,险些酿成后果。11月5日,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洗胃治疗。

  没处方6月大婴儿误服超剂量药物

  成先生的孩子刚刚6个月大,11月5日中午孩子出现消化不良症状,于是成先生的母亲前往雁南路勇呈一诊所为孩子买“肥儿丸”助消化。当她来到诊所后,诊所医生称这里没有“肥儿丸”,询问症状后,将具有同样药效的“健儿药片”卖给了成先生的母亲。“我妈年龄大了,医生将健儿药片卖给她后也没叮嘱药该怎么吃。”成先生说,回到家后老人看到药袋后面的说明书,说明书上说要吃半片,但打开后发现药是颗粒而非药片。由于该药说明书与实际药物不一致,成先生的母亲一时没有看明白,也没有得到医生的处方和医嘱,于是他母亲就将一包药喂给了孩子。

  吃完药后,成先生的爱人拿起药盒看说明书,发现孩子的服药剂量可能远远超过了服药的上限,于是赶快拨打了省人民医院一位医生的电话进行咨询。医生听后吃了一惊说:“药量一定过量了,6个月大的婴儿各方面器官发育才刚刚开始,药物过量对孩子的内脏器官伤害很大,一旦造成伤害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随后,成先生一家带着孩子迅速赶往省人民医院就诊,并立即给孩子实施了洗胃治疗。

  食药监、卫生部门对诊所作出处罚

  11月6日,记者来到了勇呈一诊所。诊所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女子称,成先生的母亲当时在开药时,她的确没有开处方,只是药物出售后她才补上了这道手续。同时该女子辩解称是孩子的家人没有按照说明书服药,不能怨诊所。

  采访中成先生一再表示,出现这种事双方都有责任,但作为诊所开具处方药时为什么没开处方,其次诊所医生没有叮嘱用药方法,明显存在违规行为。11月5日,家长向城关区食药监局予以举报,雁南路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当天入店检查,经检查该店医疗手续齐全,为孩子出售的“健儿药片”属于正规药品。但该诊所存在管理不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放等问题。

  11月6日接到举报后,城关区卫生监督所也赶到现场进行检查,该所陈副所长告诉记者,按相关规定处方药物必须开具处方,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或诊所不可随意出售。对于该诊所存在的未开具处方的违规行为,卫生监督所调查后将按具体管理办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