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傣醫“五蘊”理論异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佛教和傣醫“五蘊”理論异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五蘊"為佛教概念,是梵文skandha的意譯,"蘊"有積聚之意。

佛教認為世界可分為器世界和有情世界(人屬有情眾生)。器世界以地、水、火、風為基本質,有情世界由心、物兩大要素构成,分而言之,名為"五蘊"。一切物質現象為色蘊,受、想、行、識四蘊為心。

色指實有之物質而言,有具体、抽象之別。任何色法皆不外地、水、火、風四大要素。"受蘊"為領納种种順逆境界而生起之各种感覺。可分為身受、心受兩系,二者互相影響,相互為用。外境之事物,由理所构成的知覺与表象名"想蘊"。 "行蘊"指人緣种种境界時,對外界環境產生的心理活動,并促使行為活動以成其事。"識蘊"為具有分辨功能的意識活動。能了解辨別一切,為有情精神活動之主体。

佛教五蘊學說,是為了說明"人無我",即"人"沒有實体,唯有假名。"我"只是各种五蘊要素的暫時和合,一切無常有為,皆因緣而生,"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

傣醫稱"五蘊"為"夯塔檔哈",認為人類由五种實体集合而成。其"五蘊"定義与佛教大同小异。但佛教傳入傣族地區后,被傣醫藥吸收、借鑒其積极的、實体的成分,結合*生物組織結构和精神意識,將五蘊分為"心蘊"、"形体蘊"、"受蘊"、"知覺蘊"、"組織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