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2010年十大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公告

转载:2010年十大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公告

评选背景:

本年度评选由方刚和来自全国各地的10余名中青年学者共同完成,通过评选本年度的性与性别的重要事件,倡导进步价值观,推动社会性观念与性别观念的进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与社会公正。与“性”这一热门话题相比,我们更强调被社会冷落的“性别”视角。评选为青年知识分子自发进行,发出独立的声音,不附属任何机构。

评选目的及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每年一次的这一评选,经由媒体向公众社会发布,能够起到引导性与性别的舆论导向、推进性与性别的文明建设、促进性权利与社会性别平等,增加社会民主与宽容,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们的评选,是基于对过去一年间成为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进行的,但是,我们的评选与评点又并非简单地炒作热门话题,而是希望能够通过评选与评点传达出一种进步的理念,引导社会舆论,推进社会变革与进步。所以,有一些公众知晓度很高的事件并未入选,而一些公众知晓度低的事件却可能因为其意义的深远而入选。(因此,请格外关注我们评点的倡导性。)

我们希望,每年评选一次,坚持下去;我们相信,历经10年、20年的努力,这一小小的举措,一定可以起到积水成渊、积沙成滩的效果,对中国社会的性文明与性别文明的建设做出贡献。

评委组成:

这一活动,由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主办,由活跃在当今中国学界的10多位中青年学者自发组织的,方刚为发起人和召集人。本活动没有任何官方色彩,评选活动未接受任何资助,为独立知识分子的民间声音。目前参与的学者,均在从事性别或者性的研究,基本都在高校执教,基本上都属于人文社科领域的博士,而且在学科、性别、研究侧重上各有不同,因此形成了极好的互补。

2010年“中国社会10大性/性别事件”及评点

(以事件发生时间排序)

1.性爱局长日记--2月底一网帖曝出广西某烟草局长“很黄很腐败”的私密“性爱日记”,记录其多年来如何受贿及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这部“香艳日记”在网上广为传播,经网友迅速展开的“人肉搜索”查实,事主为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网络称之为“日记局长”,该事件被称为“日记门”事件。3月1日广西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承认,事件主角韩峰已被停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其后韩峰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检察机关逮捕,9月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评点: “日记门”事件是一场轰动的网络行动。大众对“性爱局长日记”的集体围观,裹挟着复杂的集体情绪。既有对事主隐私生活中“香艳情节”的群体窥探,是继“艳照门”、“兽兽门”后又一波网络色情*狂潮。又有聚焦于官员受贿之公共事件的群体仇腐愤慨和追讨。垂直管理特色制度下的烟草专卖行业曝出此类钱、权、色交易的腐败案件,凸显了公领域中权力和资源的核心问题,从此意义而言这一事件是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还有对网络暴力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理性反思和质疑呼声,日记发帖者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事件相关人员尤其几位女性的个人隐私在人肉搜索后被“有图有真相”的“裸晒” 曝光,其隐私权、名誉权等私领域被严重侵犯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执笔:张玉霞)

2.相亲节目火爆--2010年5月28日,浙江卫视连续 13天推出特别版《为爱向前冲》,6月上海东方卫视在每周五推出大型相亲节目《百里挑一》,加上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安徽卫视的《缘来是你》、湖南卫视的《我们约会吧》等,各大卫视的“相亲”大战愈演愈烈。电视相亲节目扎推的高娱乐性、交友嘉宾的戏剧化、相亲服务质量的降低、收视率的提高俨然成为趋势。有相亲的女嘉宾言称“我的手只和我男朋友握,别人的话一次20万”,“宁坐在宝马后面哭,也绝不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等“语录”引起社会热议,还有相亲节目中的男性被当众指责为“做作”、“娘娘腔”。批评者认为相亲类节目将误导人们的爱情观和价值观。规范相亲节目呼声渐高。6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和《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份文件,对最近引起很大社会争议的相亲类电视节目进行整改。

评点--此类婚恋相亲节目有渲染低俗、误导价值观和婚恋观,特别是依靠贬损女性形象、使用不健康语言等手段博取收视率。我们认为,相亲节目如果能“成人之美”本身是好事,关键在于其娱乐环节中体现的性别刻板印象,节目中“娘娘腔”等言辞本身对男性气质就是一种偏见与歧视,女性性感秀场相亲等与男性的经济地位挂钩,这些内容更凸显女性弱势地位与自卑心态。多元社会中的任何一种性别都应受到充分的尊重,在商业炒作下的相亲节目,必然成为强化社会性别刻板印象,进一步加重社会偏见的工具。(执笔:张静)

3.董珊珊家暴致死案--董珊珊,26岁,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丈夫殴打。其后短短几个月,她及家人先后八次报警,曾提起离婚诉讼,也曾在外租房躲避。最终,一次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于8月11日逃出,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2010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王光宇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评点--国内对于家暴问题的关注正逐年升温,但政策的修订和机构的救助行为却改进不大。董珊珊生活在北京,并非偏僻小城,仍然发生了如此严重的家暴事件。而在司法环节,其夫本来以故意伤害罪被捕,最高可判死刑,后来检察院却改为虐待罪,最高刑期只有七年。如此一来,本意是要保护家庭弱势一方的“虐待罪”却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董珊珊案中最令人痛心的不是施暴者的凶残,而是系统性的怠慢和姑息。从这一点上来说,董珊珊所留下的拷问,绝不仅限于家庭暴力领域。其实,之所以会发生董珊珊这类惨剧,与人们长期以来把家庭暴力视为个人隐私或者家庭纠纷来看,而无视很多情节严重的家暴早已构成了犯罪。年底出现的一例婚内强奸被判无罪案也是如此,法官认定同居是已婚者的义务,再次印证了人们对婚姻关系的误读,而这也正是导致家暴事件屡发的深层文化根源。(执笔:陈亚亚)

4.南京“聚众淫乱”案--年内,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因为“组织换偶”而成为社会热议话题。22名犯罪嫌疑人被南京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马尧海就被控“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法院最后对这22人进行了判刑,马判刑最重,为3年半。

评点--换偶是个人私事,只要当事人是自愿参与的,社会主流道德和公权力就不应该干涉。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性道德标准,用多数人的性道德标准压迫少数人,是一种性的道德霸权主义。只要一个人的行为选择不伤害到别人,任何个人和团体都没有权利干涉。换偶者选择换偶是他们的性人权。社会道德和秩序应该保障性人权,人权高于道德。“聚众淫乱”是中国现行刑法的用词,具有污名化的色彩。而同一年晚些时候,同样是南京,还判处了一起“同性恋聚众淫乱罪”,但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弹,其中可以看到同性恋者的弱势,他们的性权利更难受到尊重。(执笔:方刚)

5.拯救男孩话题--一本题为《拯救男孩》的书成为畅销书, “拯救男孩”的概念流行起来,无论其始作俑者的本意为何,但公众更多关注的,仍然是所谓“不像男子汉的男孩子”。在这种声浪中,强调着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甚至有这样逻辑混乱的论述:“男孩的天性决定了他必须与运动相伴终生。没有运动就没有男孩,更没有男子汉。没有运动的男孩一定是问题男孩。”公众热衷于基于生理性别差异基础上的二元划分,以基于生理差别来强调“阳刚之气”。

评点--“拯救男孩”的概念从社会性别视角看,其理论基础是对支配性男性气质的推崇,以及对男性气质生物决定论的认同,并且构成了与性别平等追求的对立。当代男性气质研究认为,男性气质多种多样,不同的男性气质之间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划分。如果一个文化规定了支配性男性气质是正确的,其它的男性气质表现都是“不足”,需要被“拯救”,那这个文化便不是开放的文化。一个社会对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如果采取敌视或“拯救”的态度,我们会认为这个社会才是需要“拯救”的。 “拯救男孩”所倡导的理念,均是与这些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背道而驰的。当倡导男女性别角色径渭分明的对立之时,也就在进一步强化着两性的差别,通过文化建构着两性间的距离,使得追求性别平等的人类理想更加遥不可及。与鼓吹“拯救男孩”相反,我们愿意倡导“兼性气质”,理想的人应该兼具男性和女性的性别气质中的优点,而不应该作性别的划分。如果是美好的品格,比如刚强、温柔,又何必分男女呢?但如果这品格走向极端,变成专横或无条件的顺从,那男女都不应该要。(执笔: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