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就是合理 谈合理性的歪曲

存在就是合理 谈合理性的歪曲

合理性这一概念总是会被人曲解,而当描述这一概念所使用的术语太过宽泛,又或者是模棱两可以至于它可以代表任何意义时,这个词语就失去了它的重要性,而这种混乱,造成的后果是对合理性这一概念的歪曲。

很多年来,合理性(rationality)这一话题一直为人们所热议。有关这一话题的文献——不管是大众的还是学术的——已是汗牛充栋,它们阐述了训练合理性思维(Rationalthinking)的各种技巧。如今,每一个人似乎各自都有对合理性的理解。然而,这一概念总是会被人曲解,而当描述这一概念所使用的术语太过宽泛,又或者是模棱两可以至于它可以代表任何意义时,这个词语就失去了它的重要性,而这种混乱,造成的后果是对合理性这一概念的歪曲。

在最近的一次采访当中,我向认知科学家基思•斯坦诺维西(KeithStanovich)询问:

对合理性的歪曲最常见的形式是哪两种?我明白这种歪曲俯拾即是,但如果我们将探讨限定于其中两种的话会是什么。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对抗这些错误的观点。

以下是斯坦诺维西博士的回答:

在所有的著作当中,我有许多关于这些歪曲的阐述,但最具体的是在《现代世界之决策与合理性》(牛津大学出版社)这部著作的开头部分。在那里,我论述了两种对合理性思维的误解。

1、合理性思维与逻辑思维(logicthinking)相较并无特别取长之处。

2、情绪本质上是不合理的。

这是问题的关键——将这两个问题交缠在一起。在我的著作当中,我认为合理性是人类最重要的价值之一。思考与行为都遵循合理的原则,这对于一个人的幸福与康乐至为重要。我在这本书中赋予这个概念以极高的地位,这或许与其他人所作的描述相左。这些描述要么认为合理性思维没有意义,即这并不比解决教科书上的逻辑问题需要更多的能力,或者是认为这与人类的满足感对立,诸如是对愉快的情感生活的一种损害。这些关于合理性的观点,其根源来自于人们有限的以及错误的对合理性思维的看法,同时与现代认知科学对合理性的研究不相符合。

字典对合理性的定义(“合乎理性的状态或性质”)相当蹩脚和不具体,而一些批评家为了贬低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于是对其大肆曲解,其中包括窄化定义的范围,将其等同于简单的逻辑推理能力,如同哲学导论(psychology101)中论述的三段论逻辑推理。相反,现代认知科学中的合理性意义(相比较而言)则更加坚实与重要。

认知科学家认可两种类型的合理性:工具合理性(instrumental)与认识合理性(epistemic)。工具合理性有一个最简单的定义:基于可用的(物质与精神的)资源,采取最优的行为方式以满足自己最大的需求,这一定义强调最多的是它建立在实用世界的基础之上。同时,另一种认知科学家所研究的合理性被称为认识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关注的是我们的信念如何映现于实在的世界结构。这两种合理性相互联系,为了采取行动以实现目标,我们需要将这些行动建立在信念的基础之上,而同时这些信念要恰好符合现实世界的要求。

尽管很多人觉得(不管这是被误导与否)自己没有解决教科书上逻辑问题的能力也无妨——这也正是合理性的歪曲概念能够削弱其地位的原因所在——但是,人人都愿意接受认识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如果这两个概念被合理定义的话。事实上,所有人都希望他们的信念多少是与现实相符的,同时也希望他们的行为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目标的实现。心理学家肯•曼克特洛(KenManktelow)强调了这两种合理性的实践性(practicality),说明它们关乎两个关键的问题:什么是对的以及做什么。认识合理性关乎的是什么是对的,而工具合理性关乎的是做什么。我们的信念如果要合理的话,它们就必须符合现实世界的运行方式,即它们必须是真实的。我们的行为如果要合理的话,它们就必须是达成目标的最佳手段,即它们必须是最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