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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你需要性爱合同吗

婚姻里,你需要性爱合同吗

QQ的图像在闪动,好友小丽向我诉说了她的苦恼。最近她要结婚了,看上去冰清玉洁,准丈夫害怕这样的女人性冷淡,为了和谐生活,永葆婚姻美满,准丈夫要求她签一份“婚内性爱合同”。这是多么令人难堪啊,性爱还要写进合同,小丽觉得准丈夫是位色情狂,她准备因此离开这位“猥琐男”。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什么合同都见过,唯独没有见过这性爱合同。小丽向我贩卖了她准老公的先进思潮:性爱合同起始于美国,是由洛杉矶性学专家兼律师爱娃·卡得尔发明的。当时一名客户跑来向诉苦,他头天晚上的约会真是糟透了,尽管他和女方都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但是女方后来却扬言要控告他性侵犯。于是爱娃·卡得尔突发奇想,认为事前先签一“性爱合同”就可省却许多麻烦。于是她起草了一份关于这方面的合同,要约了主要内容,主要是性伴侣们在发生性关系之前,趁着头脑还未发热时先签一份这样的合同,声明此次性活动是在双方友好自愿的前提下发生,从而彻底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种种纠纷。随着不断完善,人们还把它引申进婚姻,来约束夫妻双方对性的义务。

  小丽这么一解释,给孤陋寡闻的我开了眼界,世上还有如此怪异的合同,真的会有人在情欲高涨的时候会想起签署一份这样的合同吗?小丽听准老公说,这样的合同在近年来在明星巨富间比较流行。一般是由男方提出签订,他们当中有的是体育明星,有的是影坛大腕,有人是商界巨贾,这类人在生活中常是女性追逐的焦点,梦中的情人。免得因为把持不住,招惹上道德和经济方面的麻烦。

  想想也是,明星、大腕、大亨、巨富们去一趟酒吧,在旅途上结交一个普通朋友,都要比寻常人容易得多,如果遭受敲诈付出更大的代价。毕竟他们在明,别人在暗。他们永远不知道坐在自己旁边的人是为了什么和自己交往,不安全感已经变成他们必然的心态。

  一些女孩子甚至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事业来追求,想方设法追逐、靠近他们,当然有的人如愿以偿两情相悦,也有不少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黯然神伤。伤心过后,难免有人会做“诚实的小孩”,不留情面的揭穿“皇帝的新衣”,顺便再要一下精神补偿什么了,实在是糟糕之极,如果有这么个特殊合同,他们梦想那就会高枕无忧了。

  不可否认,明星巨富们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才想出了这个既能能偷惺解馋,又可避腥气上身的“两全其美”的“招数”。问题是,这种游戏规则永远只限于两性之间的“游戏”,当当事人双方对此都拥有如此心态时,也可想而知镜花水月的时候只能纵逝而无法长久,一纸合同或许也就成了对人性最大的讽刺。即使这样,谁又能保证万无一失?比如在艳照门中一个个身败名裂的女星们,即便是和陈冠希要约在先,但是其他环节出了问题,还不是照样被人骂得声名狼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一味放纵,率性而为,恶性循环的结果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到时间大家都是打掉牙往肚里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和反对明星巨富们签订“性爱合同”一样,我反对夫妻间的性爱合同!

  性满意是夫妻们所向往的事。如果我们把婚姻视为一个系统,它包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自然包括性生活。性满意不仅要求有正当的性功能和性反应、性知识和性技巧、性观念和性态度,而且还要有健康的婚姻系统的支撑。夫妻间性出了问题往往是婚姻系统出了问题,它违背了系统的运作规律,是伴侣间交流的中断或障碍。这不仅仅是一个合同就能解决的。

  婚后要承受生活、工作和社会的压力,现实的生活往往弹奏柴米油盐锅碗瓢盆的“协奏曲”。夫妻间需要不断的沟通、交流和呵护,进行婚姻保鲜和性趣保鲜。性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如果签了合同,势必要有板有眼,这种“性”可能成为了一种例行的“公事”或“义务”,这有可能破坏“性”的迷幻色彩。久而久之,将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婚姻解体了,要合同还有什么用?

  抛却一切道理不讲,仅仅是一纸合同,它就能证明对方对你的不信任,再说,即便签了,那又能起到什么作用?清官难断家务事嘛,又有谁来监督这份婚内合同是如何履行的呢?

  我想对小丽说,这就是我对“婚内性爱合同”的观点,希望她能向她的准丈夫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