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理频道 > 爱健康 > 网络心理

“网瘾=精神病”引质疑 6小时病程标准不靠谱

“网瘾=精神病”引质疑 6小时病程标准不靠谱

我国首部《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并明确5种上瘾症状及“6小时”病程标准(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标准一出,将部分网瘾人群划入了精神病的范畴,引发了大量网民的口诛笔伐。

11月24日,针对各类质疑,记者采访了医学、法律工作者,他们对此提出各自的见解。

质疑一 “6小时”病程标准不靠谱

《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中明确注明:“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这成了大量网友质疑的焦点之一,因为目前每日上网超过6小时者大有人在,甚至成为部分人群的常态。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门诊主任刘盈指出,在做网络成瘾诊断的时候是有严格指征的,需要将个体心理及身体症状、影响社会功能的程度、病程时间因素等综合考虑后,再做诊断。无论是标准制定者,还是对照标准自诊者,单揪住时间来做参照都是不科学的。

质疑二 网瘾=精神病是否太轻率?

有网友提出,把网络成瘾划定到精神疾病的范围太草率了,而且会将网络成瘾妖魔化、扩大化,不符合现代人生活的实际。

刘盈表示,至少从医学角度看,人们不必对新诊断标准太过紧张,更不必盲目害怕自己被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实际上正规医院心理门诊下网络成瘾诊断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先看症状,当离开网络时,出现心理依赖,如情绪烦躁无法控制、大声喊叫;同时伴有身体依赖,出现失眠、无食欲、消瘦等等。还要参考是否影响社会功能,如果因为网络导致社会功能无法实现,例如有工作不能做、有学不能上,同时再参考出现上述情况的病程时间,才可下诊断。目前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真正可以诊断为网瘾者仅占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