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抓住犯罪心理这根弦

紧紧抓住犯罪心理这根弦

  近日,荣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程德容、刘斌两位科长受当地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一起恶性杀人案件的侦察工作,以精准的犯罪心理分析协助警方成功破案,及时将造成两死四伤的犯罪嫌疑人毕凤荣依法批捕。

  2010年5月8日晚上9时许,荣县古文镇一街道茶馆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茶馆老板王某和她的母亲双双惨遭杀害,另外还有四人深负重伤。鉴于案情重大,在接到县公安局通报后,荣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迅速启动重大刑事案件介入程序,紧急赶赴凶案现场,在结合现场条件和作案手法对犯罪心理痕迹进行了细腻的分析后,很快锁定家住乐德镇松林村的犯罪嫌疑人毕凤荣。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毕凤荣曾与王某有过一段恋爱吏,但在2010年3月已经结束。双方分手后,毕凤荣多次要求与王某和好,但均遭到王的拒绝。本身就有孤独与冷漠的内向心理,再加之生活乏味与屡遭挫折,毕某不由心生怨恨,萌动了杀机,制造了这一惨烈血案。

  在检察工作中有意识引入犯罪心理学知识参与办案,这在荣县检察院并非唯此一例。犯罪心理学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应用,已经涵盖到了该院检察环节的方方面面。在当前社会转型期,个别犯罪分子因其自私、敏感、冷漠、虚荣的心理疾病长期累积膨胀,一旦遭遇突发刺激情况,极易将其人性中极其偏执、残酷的一面触发出来,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性。荣县检察院为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和研究,及时查明犯罪动机,准确地掌握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充分利用与四川大学、西南财大和四川理工学院结对关系,多次邀请高校专家、教授来院举办犯罪心理学讲座,把犯罪心理学培训作为检察能力培训的一个重要选项,有效的提高了干警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理解认识,为迅速打开其心理防线,促使彻底交待犯罪事实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该院还要求自侦部门立案侦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时,相关办案人员要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和作案过程,从细节入手,深刻分析嫌疑人犯罪心理轨迹,查找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动因,把握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之间、犯罪心理与案件特点和规律之间、犯罪心理与发案单位监督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和预防建议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