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理频道 > 爱休闲 > 心理分析

法律逼不出孝子 或致伪孝

法律逼不出孝子 或致伪孝

一首《常回家看看》,曾唱得每个渴望亲情的老人心头感动;可如今,“常回家看看”要入法律,我却觉得,全然不是回事。中国自古就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子女回家也是老人情感上的需求,所以,一直以来,探望父母成为子女尽孝的最基本要求之一。

但这种情感上的诉求还是与物质需求不同,当它与法律挂上钩,未必能够达到为父母驱散孤独的目的。

首先,老人希望子女常回家,是追求心灵上的交流,而不仅仅是见个面。换句话说,如果儿女因为工作和生计的压力而远离父母,回家的时间很少,但经常用电话和父母交流,虽不能做到常回家,同样能有慰藉父母的作用。

其次,用法律来要求“常回家看看”,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形式主义的“伪孝”:一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因工作繁忙无法经常回家,是“违了法”;一个经常登门“啃老”的不孝子,却是“守法”的良好公民。倘真如此,岂不是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