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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看病可以不出门 医养融合试点四种模式

老人看病可以不出门 医养融合试点四种模式

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多,老年人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等待解决的,养老院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这对矛盾多年来一直困扰着老人和家属,但是有关的政府会想尽办法帮助老年人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融合”试点,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破解老人看病难。试点基层医院可在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托管医疗服务。

“医养融合”的服务对象不等同于普通养老机构的所有老年人,主要服务对象是需要提供医疗服务的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等。服务内容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一般医疗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等。

“医养融合”试点四种模式

一是在试点机构内部开设老年病科。通过在门诊全科医生诊室增设老年病服务项目,设置一定的病床数,并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和建立绿色通道,确保老年病人得到及时会诊和治疗。

二是实施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以自愿为基础,由试点机构与辖区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协议,并通过采取组建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团队或确定责任医生,定期开展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方式,为老年人制定合理的健康管理计划。

三是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试点机构可与辖区内的福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托管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采取在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选派由医生,护理和康复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服务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

四是举办医养融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试点机构改造成医养融合机构或护理院,或者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医养融合机构或护理院。

医养融合”有望纳入医保

我省“医养融合”今年将选择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试点,2016年力争在全省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开展此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基层医疗养老服务新体系。

省卫计委正在争取人社部门支持,争取将开展“医养融合”的基层卫生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一般诊疗服务也将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此外,实施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和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的,可在建立告知制度的前提下,按相关标准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