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痢疾治疗原则

细菌性痢疾治疗原则

病人应予胃肠道隔离,除一般治疗外,可根据大便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作病原治疗。如复方磺胺甲基异唑、氯霉素、庆大霉素及卡那霉素等。亦可应用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等治疗。中毒性痢疾应予相应的抢救措施,如抗休克、冬眠药物和脱水药的应用等。慢性菌痢可采用保留灌肠的方法治疗。

1.病原治疗(选用氟啶酸、氨苄青霉素、复方新诺明、丁胺卡那霉素等)。

2.中毒型菌痢治疗原则:病原治疗十回圈衰竭和呼吸衰竭治疗。

3.慢性菌痢治疗原则:病原治疗+对症支持治疗+并存症治疗。

 4.中药治疗。

 5.对症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