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痢疾的一些饮食规则

细菌性痢疾的一些饮食规则

关于细菌性痢疾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传染病。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早期发现病人或者带有传染性的人一定要及时的隔离,并且及时的治疗。防止病情传播出去,给他人带来危害。下面我们来具体的了解一下细菌性痢疾的一些饮食规则。

一、忌肉类浓汁及动物内脏

因其含有大量的含氮浸出物,如嘌呤碱和氨基酸等。含氮浸出物具有刺激胃液分泌作用,汁越浓作用越强,加重了消化道负担。而且细菌性痢疾病人肠道有病变,有恶心呕吐等症,消化吸收更差。

二、忌粗纤维、胀气食物

如芥菜、芹菜、韭菜等纤维粗较多的食物,不易消化,导致局部充血、水肿,炎症不易愈合。而牛奶和糖、豆制品也易引起肠道蠕动增加,导致胀气。

三、忌刺激类食物

如煎、炸及腌、熏的大块鱼肉,对肠壁有直接刺激,使肠壁损伤加剧;这些食物又难以消化,胀气发热,停留的时间长,会加重消化道负担。

四、忌污染食物

未经消毒的瓜果蔬菜,这些既带菌又易引起中毒,是致病因素,并使病人抵抗力下降。

五、忌性寒滑肠食物

如荸荠、甲鱼、生梨、花生等物,性寒伤脾胃,易滑肠致泻,故忌用。

六、忌辛热刺激食物

韭菜、羊肉、辣椒、鲜辣椒粉和浓茶、酒、各种咖啡饮料,都是强烈的刺激品,致血管痉挛收缩,使粘膜充血、水肿、破损,故忌用。

另外,在恢复好转期间的细菌性痢疾患者,由于肠胃较弱,仍应禁食生冷、坚硬、寒凉、滑腻之物,如凉拌蔬菜、豆类、冷饮、酒类、瓜果等。

应从控制传染源

(一)早期发现病人和带菌者,

及时隔离和彻底治疗 是控制菌病的重要措施,从事饮食业,保育及水厂工作的人员,更需作较长期的追查,必要时暂调离工作岗位。

(二)切断传播途径

搞好“三管一灭”即管好水,粪和饮食以及消灭苍蝇),养成饭前便后洗后的习惯,对饮食业,儿童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带菌状态,一发现带菌者,应立即予以治疗并调离工作。

温馨提示,通过阅读上文我们了解了细菌性痢疾的一些饮食规则,由此可见,患有细菌性痢疾,禁止吃一些辛辣和刺激性的食物,另外一些生冷坚硬的东西也尽量不要吃。合理的膳食,再加上适量的运动。增强身体的抵抗力,很快就会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