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谁有权决定保大人OR保孩子?

难产:谁有权决定保大人OR保孩子?

手术室外,医生问焦急的丈夫:“情况危机,保孩子还是保大人?”这并非粤语长片的对话,这样的问答真实在发生。

  家住广州的梁先生近日新添了个千金。由于羊水早破,妻子进产房时已经昏迷,医生要梁先生签字决定“如发生意外,保大人还是保婴儿”。

  虽然最后没出意外,但梁先生觉得心里受到了极大伤害,他说:“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再说,明明大人孩子都没事,医生干吗要吓我们,让我们遭受折磨?”“一旦有危险,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医院有必要让产妇家属做这样的选择吗?而作为产妇也难免会想:“我的生命在这个时候要由别人来决定吗?”

  记者调查:公办民办医院情况不一

  产房外有关“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选择让产妇的家人很为难。那么,医院究竟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让家属作出这样的选择呢?记者采访广州多家医院发现,并非每间医院都会让产妇家属作出这种选择,一般来说,公办医院都坚持“母亲安全”的原则,而民办医院则会比较多地考量医疗纠纷的问题,多半会让家属签署此类的“知情同意书”。

  省妇幼保健院:医院会竭力避免让家属作出这种选择

  “在我们医院,这种情况是几乎不会发生的。”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陈运彬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产妇因妊娠或生产而导致生命危急的情况下,院方会竭尽全力首先保住母亲的生命。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不仅在生命伦理上是说不通的,对勉强保全出世的婴儿也不好。母体本身的系统也是首先保全自身供给的。在妊娠的任何时期,胎儿都可能因母体的各种状况而引发大脑缺氧,在缺氧严重的情况下,即使勉强保住了生命,脑部也可能伴有严重疾病。除非在产妇送院时已严重昏迷或因车祸等导致没有抢救价值,否则院方都会选择保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