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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十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王帅副主任医师

眼科学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眼睛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等。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通常包括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或者是双眼矫正视力0.8,或者是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或者是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还可能包括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但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发生的病变,以及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还有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需要鉴定时,应前往正规的机构,根据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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