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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几日用量

马伟副主任医师

全科山东省立医院

处方通常分为普通处方、儿科处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和急诊处方几种类型,一般情况下,普通处方、儿科处方和特殊管理药品处方不得超过7日的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

1.普通处方:

普通处方通常是由医生针对患者的一般疾病或症状开具的,一般不得超过7日的用量。这种类型的处方药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病情,例如感冒、发热、轻微疼痛等。

2.儿科处方:

针对儿童患者的药物处方在用量上相对比较谨慎,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这是为了考虑到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对药物的反应性,以减少潜在的用药风险。

3.特殊管理药品处方:

特殊管理药品指的是有潜在危险或滥用风险的药物,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针对这类药品,医生会更加严格地控制处方的用量和使用次数。一般情况下,特殊管理药品处方的用量也不得超过7日。

4.急诊处方:

急诊处方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如骨折、严重感染等急需抢救的病情。为了应对急性情况,医生会开具急诊处方,并根据患者的需求给予最多3日的用量。

患者需要遵医嘱按处方用药,切勿擅自盲目用药,以免引起身体出现不适。在用药过程中,患者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作息规律,要注意休息,不要过度劳累,避免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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