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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售假茅台不能“补偿”了事

唯品会售假茅台不能“补偿”了事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是百年人”。这句话用在近期专门做特卖的网站唯品会身上应该是贴切的。

  唯品会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电商平台,以“百分之百正品特卖”为金字招牌,很多消费者都是因为这个承诺才下单购买其商品的。

  但2015年底,唯品会发布公告承认其所销售的茅台中掺有非茅台集团原厂原装商品,并声称对去年12月8日周年庆购买的53度飞天茅台全部903位消费者一视同仁,即日先行垫付商品价值10倍的补偿。

  此公告非但没有平息众怒,反而引起更大的不满。症结在于,唯品会出售假茅台岂能以“补偿”了事。

  首先要搞清事件的真相

  茅台明确表示,茅台和唯品会没有任何的业务关系,而且综合各种因素,若市场终端价格低于850元/瓶时,可能涉嫌低价倾销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谨慎购买。

  近年来,茅台等高端白酒产品的价格包括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等都是比较透明的,经过诸多媒体的传播,许多消费者都心知肚明,遑论售酒的电商平台。但唯品会在其2015年12月举办的周年庆活动中,对53度飞天茅台的促销价格则为580元/瓶。作为电商平台的唯品会对远低于茅台出厂价格的产品难道不应该有所警觉吗?难道不应该追踪溯源吗?难道不应该严格把关吗?所以,在销售假茅台这个问题上,唯品会无论怎样辩解都难辞其咎。

  当然,唯品会是知假售假还是失职失责,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给出答案。同时,还应顺藤摸瓜,不仅要清查假茅台的供货商,而且要查明酒是谁生产的、瓶标盖箱等包装物是谁提供的,让造假链条的所有涉案人无处藏身。

  其次要厘清问题的性质

  唯品会提出对相关消费者给予10倍的“补偿”,意在表明自己也是受害者,行的是金蝉脱壳之计,这同其未直截了当承认售假是一脉相承的。但假的就是假的,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售假就是要给予10倍的“赔偿”。

  所以对唯品会而言,“补偿”与“赔偿”尽管价值相等但性质却不同。

  再次要端正自身的态度

  在此事件中,唯品会的要害是“售假”。但假货露馅儿后,其在相关声明中却回避“售假”和“赔偿”二个词汇,只承诺“先行垫付”和“10倍补偿”,这意味着“补偿”将由假酒供应商承担。这让人不禁要问:你自己的责任何在?唯品会以如此态度对待问题,岂能得到消费者的谅解?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唯品会的10倍“补偿”怎能抵挡其信誉的崩塌,“100%正品特卖”的招牌还能引来多少路人?

  最后要汲取应有的教训

  唯品会的前车之鉴,值得所有商家特别是酒类电商汲取。电商作为新生事物前途无量,但它也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首先就要“+法治”。电商由于渠道扁平化、环节少,产品售价相对较低是正常的,但若低于进货价或成本价,销售则涉嫌违反《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痴迷于低价甚至超低价营销,则容易掉进假货的陷阱,也不利于改善与酒类厂家的关系。相反,对低价产品的供货商更应提高警惕,严格履行电商的把关审查责任。

  消费者也要从中吸取教训,购买超低价的食品应慎之又慎,因为一句老话说得好:“从南城到北城,买的没有卖的精。”

  当前,网上食品经营违规问题日渐凸显。对政府有关部门而言,更需将此事件认真剖析,查找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对电商的监管规则,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如此,才能把“了事”转化为好事。

  图为2014年05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市民走进杭州医保局的服务大厅。当日,据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指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40元,达到320元。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称此项举措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标志着“3+1”(“1”指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实现了制度从无到有、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与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导致这种三分格局弊端日渐显现,导致重复参保等情况,不但增加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而且不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对体现制度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造成了负面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意见》发布后得到各方面的积极评价。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中国医学科学院医院信息研究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室副主任朱坤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具有很大意义,它实际上是我们制度供给方面的一个重要的改革举措。制度整合实际上也是资源整合,可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可以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需求。而且在制度整合过程中兼顾了公平和效率、改革和发展,是在通过改革促进发展。”

  释疑1

  人均筹资标准如何制定?

  未来应由额度一致向比例一致转变

  《意见》指出,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至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谈到筹资标准,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保制度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应遵循“累进”原则,即收入越高,缴费越多,保障待遇人人平等,实行“按需分配”。对此,朱坤也认为,“按照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筹资,这个是比较理想的,也是比较公平的。”但两位专家均指出就目前情况来看此举的操作性尚有难度,“因为中国现在还没有建立一个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我们对于城乡居民的收入情况的平均水平是了解的,但是具体到每个个体的话,实际上不太了解。”朱坤表示。

  朱坤对记者说,“我们现在能做到额度一致,比如说每个人每年缴费500元,个人缴多少,政府财政补了多少,这样分配,可能个人的缴费标准是趋于一致的。这个从操作上相对容易,对于我们制度整合的推进速度也是比较好的。同时也希望将来能从额度一致向比例一致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