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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女性佩戴的“假面具”

揭开女性佩戴的“假面具”

  千万不要第一印象所蒙蔽了双眼。有些人在评论他人的性格事会说:“那人真是彻头彻尾的乐观性子。”仔细一想,这句话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尽管某些人在外表看起来十分开朗活泼,但那究竟只是属于表面上的观察罢了,倘若单凭外表判定一个人的性格表里如一,那实在是过于武断,甚至显示出其评论人与人之间心理知识的浅薄。

  大部分男性在观察女性时,也往往是从某一方面的性格来分析和认定“她是个淘气而毫无心机的女孩子”,或“那个女孩子实在非常温柔善良”等等,将她们固定在诸如此类的不同典型,然后又根据这些自以为是的判断来采取行动,展开追求攻势。倘若这只是来自观察对方表面现象所获得的印象,或者从她们平常在人前的言行举止而下的判断,那那么正确率将应该大打折扣。因为这些表面上的印象,绝对不是她们的真面目,与其本性亦大相迳庭。

  凡人在日常生活的公开场合之中所表现出来的性格,或多或少都会稍作掩饰。当然,这种双重性格绝无男女的差别。每个人都具有这种倾向,只不过这个用来掩盖人类本性的假面具,不分男女的人人都戴一顶,但其“厚度”绝不相同。一般地说,女性所戴的假面具似乎厚于男性。

  若干年前,在日本曾发生一则骇人听闻的新闻:有一个年轻女子将同居的男子杀害之后埋于床下好几个月的时间,那位男子是她大学时代同一社团的学长,她之所以杀害他,动机据说是由于那男子提出要分手。认真的说来,这种话在男女之间是平常的,但这个女人竟为此而杀人。这件事充分表现了女性假面具的“厚度”。

  一只被剥了皮的火鸡,高高瘦瘦,黄色鸡身上鸡皮疙瘩一个个突起,栩栩如生。它的小翅膀缩在胸脯两侧,脖子伸得老长,豆大的眼珠夸张地突出,嘴张得滚圆,一副受惊尖叫的可怜样。

  这只鸡被玩家取名叫“惨叫鸡”,最近在网上各大商城红得发紫。玩家不断捏、压、挤、拧,“惨叫鸡”就发出声音。捏法不同叫声各异,随着鸡肚皮慢慢鼓起,声音也渐渐平息。大多购买这种玩具的人认为,玩这种玩具有减压的作用。

  除了“惨叫鸡”,记者还发现了很多类似的另类玩具,有无限泡泡纸、无限挤毛豆、减压爆眼猪,销量都不错。在玩类似“惨叫鸡”的另类玩具过程中,人们真能释放压力吗?这种减压的方式是否科学?昨天,记者咨询了心理医生。

  医生接诊

  杭州市一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谢健,深刻地剖析了这种玩“惨叫鸡”现象。

  “通过这种玩具来减压的人的心理无外乎有两种,首先,我们每个人都有虐待狂的本质,比如玩家把鸡想像成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回避和抗拒的人,通过揉捏发出的惨叫声来获得自身快感,由此达到减压的目的。第二种就是听到鸡的惨叫声之后,知道还有比我们更悲惨的人和事,以此来获得一种安慰感。”

  用“惨叫鸡”等玩具来减压,谢健极力反对,“这种方式不可取、不健康,它能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形成一种暴力倾向,这种倾向如果带到现实中是很可怕的,所以这种玩具不宜玩。”他建议压力大的人,可以通过唱歌、跳舞、跑步、深呼吸等方式来释放压力,扔枕头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行为的发生是由动力驱动的,比如乱穿马路和闯红灯的驱动力主要是省时、省力——不用绕圈子、不用等绿灯。那么,怎么阻止这一行为的发生呢?从理论上分析,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减少行为的动力,一是增加行为的阻力。

  过去,相关部门的思路一直是围绕“增加行为的阻力”展开,最常见的做法我称之为“吓唬式宣传”,也就是重点宣传乱穿马路对行人的危害,说白了就是乱穿马路可能会发生车祸。

  我经常在小区宣传栏里看到类似的宣传,配上血淋淋的车祸照片。最极端的例子是,在某些年的交通安全宣传周里,上海的某条马路两边的宣传牌上全部贴满那些车祸的照片。只是这样做的人可能完全没有想到另外一个问题,这些照片其实“少儿不宜”,根本不适宜进行这样的公众展览。

  结果呢?没有效果。为什么没有效果呢?因为日常经验告诉我们,乱穿马路确实有可能发生车祸,但是发生车祸的概率很低。这样的低概率还不足以阻止乱穿马路行为的发生。于是就罚款,但是由于众多原因,罚款这个手段也无法长久实施。

  最近又有一个高科技的“吓唬人”的新招,据介绍上海最近推出一个“行人违章自动监控报警系统”,该系统在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时,装在人行道上的电子显示屏会在两三秒后显示行人违规闯红灯的画面,同时发出“交通警察提醒,请遵守交通规范”的提示音。

  这套系统目前已在浦东新区佳林路、金高路口试用,在适当时间会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更加厉害的是,这套系统可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将监控器拍下的画面与市民身份证管理单位连网运行,把个人不文明行为记录到诚信档案中。

  看来相关部门要在“吓唬人”的这条道上走到黑。

  问题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在减少乱穿马路的动力方面动动脑筋、做做文章呢?我们楼里有一位离休的老人,不知道是他自己灵感突现,还是受到其他城市的启发,有一天给市长写信,建议在十字路口竖四个遮阳伞,后来上海的部分路口确实这么做了。效果奇佳!尤其是刮风下雨和大热天,许多行人站在下面都有些依依不舍呢。

  还有一个因素,我作为一个行人越来越受不了,那就是人行灯是绿灯时,机动车可以照样行使。这种做法本身是对行人行路权利的侵犯,因为这意味着机动车任何时候都可以行驶,而行人即使是在人行灯为绿灯时也无法自由行走。

  与机动车相比,行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因此在解决乱穿马路不能一味地在“吓唬人”上做文章、下工夫。至于如果真有朝一日实施什么“把乱穿马路和个人诚信”挂钩的做法,我肯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这根本无法起到提升文明的作用,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