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职业关系,或许是经历有关,我对国家立法是一直持不积极态度的。
因为在我看来,我国现行的基本法律已经健全,国家的法律应当从原来的“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向转化,当然这个观点不一定为有司所接受。毕竟当年拿破仑有言,“我的真正光荣并非打了40场战役…… 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回忆。…… 但是无法摧毁并可以流芳百世的不是别的,而是我的《民法典》”。这东西后来为许多领导人知道了,也在实践着,合同法是这样,物权法亦如此。
但是,当冯弟善书通过网络传过来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自杀法》民间建议稿的时候,我第一感觉是这件事是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事。
我举双手赞同!
说印象中几件事。
我的一位小学同学,应该叫邵崇明(?快25年了,有所忘记),当时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公家人,那是上等家庭。可能在初中一年级,当时也就12岁左右,一天,他妈妈因琐事与他发生争吵,指责他不干活,一气之下,他竟喝农药敌敌畏自杀,发现后也没抢救过来。现在,每当我回家,都会碰上他母亲,我相信她和我一样都心里不好受。特别是有时看到我的儿子,老人家总是说,“要是那孩子还在,我的孙子也该这么大了”,世上的事,再没有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惨痛的了!
我当时就有种印象,农村的农药管理太混乱了!
有首仿孟浩然的《春晓》之作,
春眠不觉晓,
处处蚊子咬。
喷上敌敌畏,
不知死多少。
这种号称天下第一毒的剧毒农药(还有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六六六,当时国家禁止用,许多人家还私藏着,因为药效高)可以说家家都有,甚至于一家有好几瓶。当年,我妹妹头上招了虱子,家母就是给她头上搞点稀释的敌敌畏,然后套上一个袋子,将这害人虫一举杀死。现在想来,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万一发生点意外,多么可怕。后来就传来因用药比例不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例,想来都让人后怕。因为现在虱子减少,特别是农村卫生条件相对改善,所以再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事!
再说一件,
我有位本家姐姐,出嫁在了本村,与婆婆因为家务琐事发生了矛盾,一气之下也是喝了敌敌畏,万幸发现早了,救回了一条命。当然也留下了后遗症,一条腿走路一直不正常。现在,有时说起这事,她总后悔不已。
据资料介绍,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座落在河北北部的深山区,总面积 3510 平方公里,辖 25 个乡镇,396 个行政村,总人口 50.4 万,其中农业人口 35.9 万,占 71.2% 。
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曾对青龙县三年内的自杀现象做过一次调查分析,发现问题较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发生自杀 1014 例,死亡 476 人,死亡率达 46.9% ,其中女性占 71% 。
调查发现,走上轻生之路的人群中,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自杀案例中,农民占 96% 以上,大部分是小学文化;青壮年居多,年龄集中在 30 岁-50 岁左右,这一群体绝大部分已结婚生子,经济负担较重,思想压力大;女性多于男性;情感问题较多,夫妻生气或家庭不和;自杀方式以服农药居多,该地区农村家家农妇会做豆腐,喝卤水自杀的高于其它地方。
此外,项目组分析了自杀死亡率偏高的原因,一因青龙属山区,农民居住多为山沟小岔,距医院较远,交通不便,使轻生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二因轻生者多服剧毒农药,来不及抢救;三因地方经济不发达,就近医疗站、乡村医院条件差,只能进行一般的洗胃治疗,不具备综合抢救能力,易延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