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少女堕胎前 近半父母已知情
文章发布者:王涛 来源:联合早报
强制少女堕胎之前须获父母同意,可能会逼使一些少女自杀或非法堕胎。
我国有意堕胎的未婚少女,到学校卫生服务辅导中心接受堕胎前的辅导时,有44%的少女有父母相伴。
就算没有父母陪同的少女,在接受两小时半的辅导时,辅导员也劝她们相信父母,尽量把怀孕要堕胎的事告诉父母。
所以,虽然终止怀孕法令不强制未婚先孕的少女在堕胎前先征得父母同意,她们的父母却有接近半数是知道此事的。
针对《海峡时报》一名读者的言论,认为当局无意修改终止怀孕法令,有容忍或鼓励少女堕胎的效果,卫生部来函透露上述情况。
卫生部长林勋强10月间在国会透露,政府无意修改终止怀孕法令,不会强制怀孕少女在堕胎前先征得父母同意,因为强制少女须获父母同意,可能会逼使不敢告诉父母真相的少女自杀或寻求危险的堕胎法。
林勋强的答复触发了一些公众的辩论,本报日前也曾就此作出报道。
卫生部昨天来函说,当局无意修改终止怀孕法令,并没有容忍或鼓励少女堕胎的意图,事实上,我国少女堕胎的人数很少。
根据资料,我国15岁至19岁少女的堕胎率,与多个发达国家比较最低,只有1.36%。
卫生部说,解决这个问题,当局除了加强学校性教育,重视家庭教育,灌输正确价值观来减低少女怀孕的现象,还在学校卫生服务辅导中心设立了一个堕胎前辅导会,通过受过训练的护士和家庭社工,以录像带讲解负责任的爱和性行为,并协助少女克服对堕胎的恐惧,以及寻找堕胎以外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把孩子生下来,如何过未来的日子等。
少女接受辅导后,有至少两天的时间再仔细思考是否真要堕胎,或者和父母从长计议。
卫生部说,自从1974年我国通过终止怀孕法令后,少女堕胎死于庸医手中已经连年减少。
过去20年没人死于堕胎脓毒感染
自1980年起,已经没有少女死于堕胎脓毒感染。如果修改法令,让规定少女堕胎前必须先得到家长的同意的话,庸医非法为少女堕胎的情况再度出现,也未可料。
卫生部认为少女怀孕缘自多种原因,通过家长关怀爱心,小心翼翼地处理,其实是最理想的。
但是堕胎前强制先取得父母的同意,却未必能根治这事。因为如果父母未能小心处理,可能适得其反,对这名少女的身心都造成创伤的情况出现。
全球95年3000万人非法堕胎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1995年全世界约有3000万起合法堕胎事件,另外有2000万名女人接受非法堕胎。
这些非法堕胎,无论医生的手艺或卫生状况都很差。非法堕胎的女人不只身体受损,有时连生命也不保。
卫生部认为,要解决少女堕胎问题,必需加强学校性教育,讲解负责任的爱和性行为,向青少年灌输正确的价值观。
世界卫生组织发现,20起危险堕胎事件里,有19起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每年,危险堕胎的事件,非洲约有500万起,亚洲约有1000万起,欧洲有100万起,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约有400万起。全世界每七个女人生孩子,就有一个女人进行危险堕胎。
每年危险堕胎导致7万8000名女人死亡(约占总数13%),并导致成千上万的女人残疾。
与一般人想法刚好相反的是,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并非未婚少女,而以已婚妇人为多。为了不要孩子过多,或者为了孩子之间年龄不要过密,她们决定堕胎。但是全世界,尤其是城市里,未婚少女堕胎已有上升的趋势。在某些城市,少女堕胎还占了堕胎女子里的多数。
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有关危险堕胎的刊物上指出,在某些 国家堕胎合法,他们的堕胎服务经常供不应求,如果堕胎是非法的话,女人采取危险堕胎的比率就很高了。
每10名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中,就有一至五人患上并发症,如脓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创伤,需要接受长期治疗。
这些病使得女人无法出外工作赚钱,无法在家做家务,照顾孩子,她们的性生活和生育能力完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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