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办发
[2000]75号)精神,为做好2001年下半年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为便于考生复习备考,现将《2001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印发
给你们,请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调整原定200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即由2001年9月22日、23日、
24日调整至9月21日、22日、23日进行。请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做好相应准备。
三、符合《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第五条规
定并参加了200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其考试成绩在2001年有效,有关人员可继续
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
四、按照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
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123号)的要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首次考试将于2001年9月举行,请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研
究,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根据《关于2000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8号)规定,
自2001年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或以前举行的全国职称外语
等级相应级别考试中,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合格证须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方可取得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六、请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全国职称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紧做好考试各环
节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2001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人事部办公厅
二OO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2001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时 间 及 科 目 | 备 注 |
| 执业药师 | 10月13 日 | 上午:9:00-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做好各年度考试信息的衔接。 |
| 10月14 日 | 上午:9:00-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 其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