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人事教育司巡视员李军在“中国药师周”上透露,执业药师立法 工作进展顺利,人事教育司对《执业药师法草案》初稿完成统稿工作以后,将把 执业药师立法工作移交给局办会室法规处,然后正式启动立法程序,争取2004年 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审议通过后出台。参加立法调研总结会的专家,已对执业药 师立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初步达成共识。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学历要求,专家们 主张与国外接轨,将学历要求提高到药学(包括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考虑到我 国的国情,他们主张对药学大专学历者,可以先取得执业助理药师之后,再在药 学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才准许考取执业药师。对药学中专学历者,则只准考取执 业助理药师,而不再准许工作若干年后直接考取执业药师。对药学大学本科毕业 考取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工作实践年限,专家的一致意见是,将过去规定的三年调 整为一年,这一年的工作必须是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实践 一年并考核合格。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专业要求,基本取得共识的专家意见是考 取执业药师应只限于药学(包括中药学)专业,其他相关专业包括医学、化学、生 物、护理等均不应直接考取执业药师。有的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药学教育每年培 养的药学专业人才数量有限,而执业药师又需要掌握一定的医学临床专业知识, 因此不应排拆医学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考取执业药师。对执业药师的执业领域、 可否兼职、甚至名称,专家们尚有不同看法。李军说《执业药师法草案》的统稿 既要借鉴国外,又要结合国情,今后还将继续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执业 药师法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为今后出台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执业药师 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