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学烟雾污染
指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废气)排入大气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在阳光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含臭氧的光化学烟雾所造成的污染。
光化学烟雾的表现特征是烟雾弥漫,
大气能见度降低,污染高峰出现在中午或稍后。50年代以来,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一些大城市先后发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重视。
形成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条件是有一定强度的日光辐射。
一年中的夏秋季和一天中的下午2时前后容易形成光化学烟雾.光化学烟雾可由城市污染区扩散到100公里以外。近来年,一些国家的乡村地区也有光化学烟雾污染的迹象。这是因为光化学烟雾的生成既包括光化学反应过程,也包括污染源排入大气的碳氢化事物、氮氧化物等所谓一次污染物的扩散输送过程。光化学烟雾污染是这两个过程的共同结果。
光化学烟雾的成分比较复杂,对生物和工业材料有害的主要是光化学反应生成的所谓二次污染物。人和动物受到的主要伤害是眼睛和粘膜受刺激、头痛、呼吸障碍、慢性呼吸道疾病恶化、儿童肺功能异常等。对植物的伤害是影响植物的生长发育,降低植物对病虫害的抵抗力。二次污染物还能造成橡胶制品老化脆裂,使染料褪色,损害油漆涂料、纺织纤维和塑料制品等。
防治光化学烟雾污染必须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措施。要考虑能源结构、工业布局和交通管理等因素,必须控制污染源,监测废气的排放,改善汽车排气系统和提高汽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