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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为何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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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为何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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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日本侵略者遗留在中国的大量毒气弹未得到处理,致使齐齐哈尔43位市民受到伤害, 其中有一人已经死亡。二战结束已经68年了,当年侵华日军的罪恶行经还在遗害无辜的中国人民,实在不能不令国人忿概。

  中国政府本着格守人权、人道主义精神,代表中国人民向日本政府提出了严正交涉。日本政府虽然也表示“真诚向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并“希望与中国方面密切合作诚实地解决事故善后问题”。但是,这个日本内阁官方长官的所谓“诚实地解决事故善后问题”,仅仅是一套外交辞令式的好话,对中国政府和受害者家属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不仅只字不提,而且似乎是铁了心不予赔偿。

  那么,日本政府为什么对中国受害者不肯赔偿?

  是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害人这一事实还有疑问吗?当然不是。此次事故发生时,有实物作证,而且齐齐哈尔曾是日本侵略者长期侵占之处,日本政府对此当然无法否认。

  是日本政府没有钱吗?当然也不是。日本是发达国家,在当今世界,其经济总量仅次于美国。对毒气弹受害者进行合理赔偿,所花的钱对富国日本来说,仅是大海里的几滴水而已,区区小钱,对日本根本无损。

  是中国人民提出赔偿要求过分了吗?绝对不是。数十位齐齐哈尔的无辜市民,他们是受的飞来横祸;而且,之所以受害,完全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不积极处理侵华日军遗留下毒气弹而造成的,日本政府本来就有责任,冤有头,债有主,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天经地义。

  既然这样,日本政府又为何坚持不肯赔偿?

  8月23日日本《朝日新闻》报道说,日本政府有一个“基本方针”,即对这次遗留化学武器导致哈市市民受害将“不予赔偿补偿”,根据是由于中国政府在1972年签署日中联合声明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原来,是日本政府抓住中国政府本着面向未来对日示好的善意,作为不给予中国受害者赔偿的依据。

  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依据”!

  1972年日中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宣布放弃战争赔偿,仅仅是放弃的政府赔偿权行为,并没有说连民间赔偿的放弃权利也包括在内,这一道理,并不复杂。这次中国政府和受害者当事人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要求,仅仅是针对齐齐哈尔因受日军化武毒害的具体受害者而言,所提赔偿范围也限于受害者直接和间接的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与国家间战争赔偿完全是两回事。日本政府抓住1972年邦交联合声明来拒绝赔偿,这是很不友好的玩弄中国人民善意的欺人之举,实际上伤害了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友好的感情,只会激起中国人民的反感,也将遭到日本人民的反对。

  其实,说白了,日本政府所以不肯表态在经济上赔偿,主要还是侵华日军在中国干的坏事太多了,政府间赔偿,中国政府虽然宣布放弃了,但民间的清算赔偿,中国人民从未停止过,想想看吧,千千万万无辜的中国老百姓,他们的生命财产被侵华日军剥夺、侵占,难道就此罢休了?谁来经济上补偿他们?难道这笔帐要中国政府担下来?日本政府自知二战期间对中国人民欠债太多,所以在民间赔偿上,决不肯开口子,生怕此例一开,像决堤洪水般一发而不可收。

  而比这更隐秘的原因是,日本政府内一些右翼势力对二战期间侵华罪行,总想来个否定。假如经济赔偿实现了,他们日后再要否认侵华罪行,就很难自圆其说了。所以,他们至今不提罪责,而只是向中国人民表示所谓“道歉”,歉意和认罪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日本政府一贯玩弄文字游戏,目的还是有朝一日翻案,否定战争罪行,君不见,那两个当年在南京大屠杀中进行杀害中国人民比赛的刽子手,伏法68年之后,其遗孽还想搞翻案、否定罪行吗?也正因为如此,我以为这次事故,齐齐哈尔的受害居民在中国政府支持下,有权向日本政府索赔,而且应当坚持索赔,这不仅仅是为钱的问题,而是为民族大义、为了永久地清算那场侵略战争的罪行、实现中日友好、永不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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