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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有毒之说是无稽之谈

味精有毒之说是无稽之谈

味精真的有毒吗

最近,社会上有种传讹,认为味精有毒,吃味精有害身体健康。 味精真的有毒吗?真的会危害身体健康吗?事实并不是这样。我国年产味精百万吨以上,而且年年在增长。我们所有的餐馆、饭店,没有哪一个是可以离开味精的,包括鸡精和海鲜精等,其主要鲜味都是靠味精支撑的。因此,可以说味精是没有毒的,也是无损于身体健康的。

说味精有毒和有损健康,这是商业竞争的“忽悠经济学”造成的。改革开放后,有些人为了发财致富,明知道生产味精工艺十分复杂,又难以控制,就想方设法走捷径赚钱,于是便出现了称之为这精、那精的调味品,其实这些“精”都是以味精为基础并作为主体成分的调味品。当他们以这精、那精的面貌问世后,由于赚钱欲望过高,定价不菲,当其销售不畅时,便通过压制味精以抬高自己的手法忽悠广大群众,这种“忽悠声”越传越广,于是便成了社会的一种恐慌病。

说味精有毒,那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一种偏见引起的。那时候中国尚没有与美国建交时,美国就有一些中国餐馆,不知什么原因有人走出中国餐馆后发晕。在美国岐视中国甚为严重的情况下,就把饭后发晕这种病称为“中国餐馆病”。在找不到这种病因情况下,就认为可能是由中国餐中放有味精造成的。于是,味精便成了中国餐馆病的罪魁祸首。为证实味精是否有毒害,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专门请有关方面进行化验分析,最后于上世纪80年代初正式发布公告说明味精无毒、无害,是一种安全食品。并做出规定每人每日按体重计每公斤体重可消费120毫克味精。这相当于一位60公斤体重的人每日可食味精7克多。实际上,每个人每天消耗味精的许可量是与食盐相当的,很少有人吃味精会达到这个限量的。

现在,有意取代味精的这精、那精生产商,为了扩大自身产品的消量,不顾历史事实,拿出当初“中国餐馆病”的偏见作理由,甚至说味精是由石油提炼的,以此忽悠群众,吓唬百姓,实属奸商行为,道德出了问题。

味精是怎样生产出来的

远在18世纪中叶,德国一位科学家在研究用硫酸水解面筋时,得到了一种氨基酸结晶,被命名为谷氨酸,也有人称他为麸氨酸。而把谷氨酸钠盐作为调味料,则是40年后的1908年。那时,日本东京大学一位教授,在对海带的研究中,也得到了谷氨酸钠的结晶,经品尝得知其有强烈的鲜味后,谷氨酸钠便由此走上了调味品的舞台,在日本取名为味之素,在中国翻译为味精。

由此,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一直沿用由海带,面筋和大豆提取谷氨酸以制取味精的技术,建起了一批味精厂。我国在解放前后,也先后在沈阳、天津、上海、无锡、重庆、太原建起了味精厂,但多用豆粕和面筋为原料。当时天津味精厂,每生产1吨味精,要消耗32吨小麦,并由于要用盐酸进行谷氨酸的抽提,生产设备腐蚀严重,生产车间盐酸气对工人健康危害很大。如此,成本过高和生产条件较差也限制了味精产业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