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回应“砒霜门”事件

农夫山泉回应“砒霜门”事件

农夫山泉饮料国家检测合格

    今天下午,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西子国宾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强硬指出: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生产的6月27日批次30%混合果蔬汁及8月16日批次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总砷含量超标,不能食用是一个极端错误。农夫山泉上述产品已经国家检验合格。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董事长钟睒睒、董事会秘书周力及代理律师叶志坚。

    农夫山泉称出现上述媒体报告的第二天,已将同款、同批次的留存产品向位于广州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同时送检。农夫山泉还出示了11月26日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及28日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两报告均显示:总砷含量合格。同时农夫山泉还出示了近三年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农夫果园和水溶C100总计142份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均显示总砷含量合格。

    在新闻发布会开前半小时,农夫山泉又接到来自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该报告也显示,农夫山泉两款产品总砷含量合格。

    海南工商违规越权执法、知法犯法

    在记者招待会上农夫山泉称:“砒霜门”事件在短短七天内已经在国内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其至今未从海口市工商局获得任何有关本次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取样,而不是由工商局自行抽样,所有抽样应当由被抽样检验人确认,抽样记录应当按档案要求管理,公众有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的权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检验人。当被检验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当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并以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