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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举报制售假药功丞奖励办法

文发布者:翁心植来源:海南日报

     日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并开始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局通过群众举报查处了不少制售假劣药品的事件,但却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办法》对奖励资金的来源、管理、发放作出了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办法》的执行,有利于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对假冒伪劣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办法》规定,凡以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销售货值5000元以上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人员,按照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受到1—3级奖励,奖励金额为货值的1-3%至6-8%,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该省药监局举报电话为:65335822、65373555。电子举报可登陆海南省药监局网站www.hifda.gov.cn。也可发电子邮件到hifda@hi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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