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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再添“紧箍咒”

文发布者:翁心植来源:新京报

    日前,量则有关“零售药店明年将分类挂牌”的消息吸引了众多业界人士的关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零售药店按“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管理,目前还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一个规划,具体的执行措施尚未形成。但SFDA已经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正在组织起草《条例》草案,争取2005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一些药店经营者担心,在医院处方难以“外流”的大背景下,国家急于推进药店凭处方销售所有处方药的政策,对零售药店很可能是致命一击
 “给未过GSP的药店一条活路”
  11月2日,北京市药监局市场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上级的红头文件,具体审核标准还无法形成。待政策明朗后,市局会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从已过GSP的药店中淘汰
 
出‘非处方药店’不大可能,外界对这个政策可能是个误解,因为按照常规,凡通过GSP谁的药店都有可以经营处方药。”北京金象大药房总经理徐军同时向记者表示,从北京市现行的一些规定来看,明年药店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是给未通过GSP的部分药店一条活路,毕竟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店软硬件要求降低了一些。
   “所有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不现实”
   从2006年1月1日起,零售药店所有处方药必须凭处方出售,包括一直没有纳入严格执行范围的激素,心脑血管药和肿瘤药等处方药物。
   对此,许多经营者向记者表示,在“医药不分家”的前提下,国家单方面在药店强制推行处方药分类管理是不现实和不公平的。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抗生素限售令”执行以来,国内多数零售药店叫苦不迭。位于前门附近的一家连锁药店老板向记者表示,今年7月以来,与以往相比,大药店每月收入下降20%-30%,小药店月收入减少近一半。
   北京京隆堂大药店副总经理才庆哲给记者这样算了一笔账,比如心血管病常用的中成药丹参片属于处方药,该药在药店售价为2元/盒,而医院药房单价为6元,长期使用该药的患者若去医院购买至少要花5元钱挂号费,加上药费就需付11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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