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
经过层层挑选之后,大学应届毕业生进入了一波签约高峰,紧随其来的是种种“不平等
条约”,让大学生进退两难。
不平等
条约一:签试用合同
“我‘打白工’都快半年了,到现在才说不给签正式合同,只能签个协议或者口头录用。”上海某大学的小王提起这家企盼已久的企业有说不出的委屈。他所在的公司曾承诺如果在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就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真到签约的时间却变卦了。
不平等
条约二:“零工资”就业
“根据业绩提成,没有保障薪金,号称考察新进员工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某公司的用人
态度让大学生小孟颇为不满。虽然有不少大学生主动要求“零工资”就业,然而还真有个别企业推出这一措施,让大学生无言。
不平当
条约三:不设违约金
近日有不少学生反映说,有很多企业在签用人协议时不再设违约金了。“一般来讲都是学生不愿意跟公司约定违约金的数目,这样等找到了更好的雇主,就可以轻松跳槽。可现在公司不愿意写违约金,是不是想在物色到其他好的人选的时候一脚将我踢掉?”
不平等
条约四:无限制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本应根据签约职位的期限长短而定,然更多的企业让试用期成为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借口,对初涉职场的大学生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