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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婚姻是否红灯区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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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 却是妓女寥寥无几。就连欧洲的性都阿姆斯特丹,也只是在中国城附近的河边林立着数几十家妓院。但每家妓院,多则三到五人,少则一个人,这整个阿姆斯特丹的妓女,加起来恐怕没有北京一个区的多。为什么在合法经营妓院的国外,反而无论从规模上还是玩的方法上,都不及国内呢?因为国外离婚方便,受的社会压力小,而且结婚后彼此的财产也分得清清楚楚,分起来也容易。

    我开始越来越不相信,爱会长久。李熬说八个月,有些故意说得短了,我以为12年是生命的一轮,爱也差不多能够这么长。{前后修正量自己设定,不是常数}我开始越来越不相信,爱会长久。李熬说八个月,有些故意说得短了,我以为12年是生命的一轮,爱也差不多能够这么长。{前后修正量自己设定,不是常数}


    爱,是一种内心的感觉。这种感觉,其实和我们对某部电影,某个古玩的欣赏没有多少区别。我总是认为自己很低俗,把爱比喻成喜欢某种东西而不是喜欢某个人。但自己也这么多年在爱情的海洋里颠簸,实在觉得爱就是一种比较深的喜欢。


    那喜欢的时间长了,是否会厌倦呢?如果把爱从高高的神秘化的神坛上请下来,其实自然就得出了结论:当然会厌倦的。很少有人喜欢某部电影,看个100 还不嫌烦的。很少看到某个古玩收藏家整天就对着一把清朝的茶壶爱不释手的。


    那厌烦了之后,怎么办呢?当然是弃旧换新了。但这就牵涉到一个社会问题:孩子的抚养。离婚了,孩子谁来抚养?所以啊,那些道德学家也不笨,想出一个婚姻来把对方栓在一起。让有离婚念头的人,不能轻易的离婚。对于没有孩子的夫妻来说,离婚也是分家产的事情,反正啊,就是让离婚不是这么容易,这样社会就显得稳定。


    有个西方的哲学家,坦言妓女是维持婚姻家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让男人厌烦家里的黄脸婆之后,出来新鲜一下。所以,中国现在也是遍地小姐,让那些不愿受离婚之苦的男人缓释心里的厌倦感。别告诉我,所有嫖妓的男人都是为了应付场面上的人情往来。虚伪啊,吃到嘴里还说是被迫无奈的。


    在西方,却是妓女寥寥无几。就连欧洲的性都阿姆斯特丹,也只是在中国城附近的河边林立着数几十家妓院。但每家妓院,多则三到五人,少则一个人,这整个阿姆斯特丹的妓女,加起来恐怕没有北京一个区的多。为什么在合法经营妓院的国外,反而无论从规模上还是玩的方法上,都不及国内呢?因为国外离婚方便,受的社会压力小,而且结婚后彼此的财产也分得清清楚楚,分起来也容易。

    所以离婚容易的国家,妓女就相对少。另外,妓女的数量也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有关。如果随便找个工作就能相对体面的维持生活,哪个愿意轻易的去卖身呢?这就不是咱们讨论的话题了。


    回到婚姻这个话题来。


    在网上看到某个大侠的话,十分精辟:爱是人生坐标上的一个点,是静止的一个点。要用一个静止的点来表达随时变化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我不排除那些善于经营爱情的夫妻,想出种种办法,把一个点,变成一条线,但这只是属于少数真正一见钟情,又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除此之外的挽救,多少有些设备改造换新,发挥余光余热的牵强。有这功夫,换台新设备都绰绰有余了。


    婚姻这东东,对没有爱的双方来说,实在不是人道的约束。十几年一个菜,你就得吃下去,还不能大声抱怨,否则说你见异思迁,喜新厌旧。换了在文革时期,民政局还不同意你离婚,说你生活作风有问题,喊你单位领导来,把犯错误的你领回去。唉,然后啊,你就臭了,什么分房子啊,加工资啊,都撒油娜拉了,遇到运动,你还得夹紧尾巴做人,否则成为运动员的可能也不是没有。


    那为什么女人特别反感离婚呢?因为大凡离婚啊,都是男人得了便宜,女人吃了亏。男人到了40,还是正当年,比那20岁的小男孩成熟得多,招人喜欢。女人呢?您自己脑袋趴窗户口看看下面,你眼珠如果盯着看的,一定是年轻漂亮的妹妹。否则您那性心理,就不是正常。人老珠黄,昨日黄花,说得都是中年女人。

    唉,我也不能太刺激看文章的女人,就点到为止吧。也就是说啊,男人离婚,找个比自己年轻10岁的女人,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女人呢,恐怕找比自己大10岁的,是很平常的事情。所以谁吃亏,谁便宜,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所以女人就不能轻易提离婚。除非事先找到了合适的下家。男人就不同,有守株待兔的条件。真要遇到男人提离婚,女方要坚决不答应,给他拖。拖他个精疲力尽,看他是否还共产党一样坚持。如果大势已去呢,也暗中开始寻访下家,明地里还是拖,讨价还价呗,可不能便宜了那对狗男女。然后就会在离婚不短的时间里,听到女的结婚的消息。原来我一直以为这女人是负气匆忙嫁人,其实,暗接珠胎的也为数不少,还强个先手,表示我离开你有的是男人追,所以快快的结了。


    我也不是说,所有的婚姻都会离婚。但所有的离婚,都是一个勇气的问题。

    勇气多,离婚的成功率就越大。这是不是该离婚,还得看生活周围的条件。您身边有更合适的么?如果没有,那您还是先凑合着过吧,只有一个菜吃,总比那饿肚子强。如果有更合适的,那鼓起勇气的事情,也得看您的良心办。孤儿寡母的,很多男人就下不了这决心。最后一踱脚,还是嫖来得方便,于是就走上了红灯之路。过了这40岁,恐怕离婚的念头也就慢慢淡了,因为性不是最主要的生活快乐了。就剩下一个安稳过日子了。


    回想英皇爱德华八世,和他那有样学样的查尔斯王子,不容易啊,男人能做到这个重感情的份上,真君子啊。


    别问我,到底这乏味的婚姻是否应该离。我所敬仰的一个前辈,都很彷徨的表示,不知道是不是该认同一颗红心永远交给党的正确性。只能聪明的绕到结尾上,表示自己希望能够善终,过上老王子和老公主的幸福晚年。后来在各种压力下,再三表示,幸福其实只是一种感受。不容易啊,这和彭大元帅在庐山会议写检讨有异曲同工之妙。大凡要否定真理,首先要说服自己。


    幸福难道不是实实在在的么?如果只是一种感觉,那不就和海市蜃楼差不多?

这在江湖上,叫做玩虚招。让对方不知道如何评价你使用的招数。以前气功大师曾经在上海生理所,一定要测出气是个什么东西来,一会粒子一会什么神经递质的,费了几年的功夫也得不出结果。最后只能说,得气是一种感觉。连气是什么都回避不谈了。至于到了中医那里,肾气亏虚就成了所有身体虚荣的原因,其实连个肾气是什么狗屁都没有定义出来。中国文化在定义的精确度方面,总是模棱两可,模糊不清。


    我就是一个俗人,所以定义幸福就按照俗人的标准定义。幸福啊,其实就是怀中有着美人,杯中有着美酒,钱包里有着money。别问我,美人老了怎么办?美人正双目如炬地盯着我,我只能告诉你,美人和妖精同类,都是不会变老的。有答其他答案者,立即架出考场,并将出此考题者也乱棒打出。这哥俩弱智到一块了。


    其实,爱一个人,是一种感受,一种自己才知道的感受。而一旦得到自己所爱的人了,那幸福就成为实实在在握在手里的美人{包括帅哥},可以搂可以抱,可以一个晚上熊猫一样哼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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