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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幸福”成为有名无实的口头禅

别让“幸福”成为有名无实的口头禅

 幸福一旦太廉价,追求幸福也就是失去了意义;满足于廉价的幸福,透露的恰恰是真正幸福的可望不可即。

 
在网上看到一张照片,母女俩人坐在溪水旁的一块大石头上,脱了鞋子,把光脚翘得老高地在晒太阳,上面的标题是“晒自己的幸福,让别人来看吧”。这大概是配合眼下“谈幸福”的热门话题,在报纸语言中追赶某种话语时髦。这样使用“幸福”一词似乎正在成为一种新时尚。
 
一般人在说话中使用“幸福”一词,往往指主观感受到的快乐和满足,这种快乐和满足取决于偶然、短暂的情绪体验。在普通话语中这种用法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也不必计较或当真。但一旦上升为某个社会“幸福生活”或“好生活”的显示或证明,那就成了一个问题。在和熙的阳光下感觉舒适快意,是狗是猫的动物都能感觉这种快乐,将此称为只有人类用心灵才能感受的“幸福”,不知道是在恭维还是在挖苦。
 
幸福一旦太廉价,追求幸福也就是失去了意义;满足于廉价的幸福,透露的恰恰是真正幸福的可望不可即。作家张贤亮在一次访谈中说起自己当右派时的经历,他先是说,“我个人最不幸的时候也是我们民族最不幸的时候”,接着又说,“劳改是很幸福的。有很多人想劳改而不得,懂吧,进去劳改,判几年,你就在里面劳动就算了,有的人在外面天天要进行政治运动,天天要进行批判,天天要为那一点票证发愁,我进去什么也不发愁了。那个时候中国有一段激进的时期,叫‘低标准、瓜菜代’,恰恰是劳改队里面死人的比例比外面的人要少,因为至少稀汤每天还有得喝”。
 
张贤亮说的“幸福”是他的自我调侃和自我解嘲,丝毫不能证明他那个时代的社会幸福。索尔仁尼琴在小说《伊凡·杰尼索维奇的一天》中也说了一个类似的“幸福”故事。斯大林时期劳改营的犯人伊凡·杰尼索维奇·舒霍夫从前一天晚上起就觉得不舒服,有些发烧,他早晨起来,觉得头昏眼花、全身无力,不知道这一天要怎么熬过去。可是一天下来,居然过得非常顺当:没有关禁闭,他们小队没有被赶去干最苦的活,午饭的时候赚了一碗粥,砌墙砌得很愉快,搜身的时候偷带的锯条也没有被搜出来,晚上又从别的犯人那里弄到了东西,还搞到了烟叶。没有生病,一天就这样挺过来了,没碰上不顺心的事,“这一天简直可以说是幸福”。
 
十八、十九世纪,英国思想家和社会改革家边沁(JeremyBentham)用“幸福”的观念,来推动当时的社会和司法改革,在这之后的将近一个世纪里对很多思想家产生了持续的吸引力。幸福成为一种以改善民众生存状态为现实目标的政治伦理。“幸福”被用来代替传统政治哲学的“正义”,以区分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对”和“错”。这个新的价值概念后来被用作为公共政策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