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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合格证,多此一举!

家长合格证,多此一举!

越来越多的家长渴望教育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中山市全面推进家长学校也因此在近年应运而生,为了规范家庭学校的培训,市教育局意图在今年试点推行家庭教育培训登记卡制度,“家长学生”每参加过一次培训,就往上盖一个章,直到参加完应有的培训,就可以领到家长学校颁发的培训证。
  毋庸置疑,家长学校的存在有它的需求,因为确确实实有不少家长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煞费苦心而效果不大,也有年轻的家长迫切的需要接受孩子教育方面的知识,以便将来做一位合格的家长。

  但我不知道现在的家庭学校教的是一些什么内容?倘若真的像家长们“孩子大约在多大就进入青春叛逆期?”“作为一个3岁孩子的妈妈,你应该如何改掉她爱吃手指的习惯?”之类的苦恼,那我觉得家长学校的举办也是实在有些多余,因为类似心理辅导应该说是孩子们常见的成长心理,随意在网上一搜索,便比比皆是。特别是如某家长所言“今天上了一堂课,明天来上的又是同一堂课”,可见家长学校形式大于内容。更可怕的是教些束缚孩子手脚的条条框框、规规矩矩,因为现在的学校、老师,无不希望孩子是一个乖巧温顺、老实听话的孩子,那对于孩子们将是一个不小的悲剧。

  那为什么要举办家长学校呢?硬是要家长们坐在教室里来听课,硬是要发个证书来证明,要显示什么呢?显示学校有能力帮父母们解疑答惑?倘若是这么简单那到也好,怕就怕学校的家庭学校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一种争取政绩的样板工程。倘若教的内容没有大的突破,恐怕真的如某校长所言:孩子们也会因为家长拿到合格证书而更加高兴——那是骗小孩子的把戏!

  即便家长学校能起到极佳的效果,家长学校颁发的培训证的行为也是多此一举,其一,合格证的意义不大,因为合格不合格并非学校说了算,即便获得了合格证的家长也并非真正的合格,没有参加的家长也并非不合格;其二,家长学校颁发的合格证没有任何效用,能凭这个到家教市场谋一份家长职业吗?毕竟这只是学校发的而已,不具法律意义,也不具鉴定价值;其三,参与培训的家长会有不合格的吗?料想学校也没有这种胆量。

  我并非不支持家长学校,其实我是举双手赞成,因为当好家长绝非易如反掌。关键的是家长学校应该尽量形式多样,切勿仅仅听老师讲座这样的呆板,而应该深入孩子们的心灵空间,如家长、老师、孩子三方在同一平台上沟通,这样的沟通培训才能使三方都有发言权,也能有的放矢,也能把各种疑难问题落到实处,有利于提高家长培训学校的实际效用,这远比一张合格证要有意义得多。

  再狗尾续貂一句吧:鲁迅认为,当好父母“是一件极伟大的要紧的事,也是一件极艰苦困难的事”。要促成子女的发展,“开宗第一,便是理解”。家长们,并非拿到个合格证就万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