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测量的对象

教育心理测量的对象

测验测到的是否真的就是本来打算要测的东西?心理和教育测量的对象,应该是某种特定的“潜在心理特质”或“内隐心理结构”。所编测量工具实际施测后所测到的东西,是否真是这特定的“特质”与“结构”,自然是测量工作中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在测量过程中既是据以开始又是最后归结所在的问题。由于心理测量对象的间接性,这个问题的考察最为复杂。由此发展起了多种测验效度验证的理论与方法。历史上人们开始时着重于考察所得测量结果跟测验外部效标的相关,利用实证资料分析测验的统计意义上的预测能力。但是,后来又认识到单作统计学分析是很不够的。心理计量学不能只重“计量”而忽视“心理”。心理计量学要和实质心理学有机地统一起来。如果老把“特质”、“结构”当作一个纯“统计学构造”而不认真充实其心理学意义,出现“缺失心理学意义”的现象,是会严重阻碍心理与教育测童的进一步发展的。要深人研究心理现象的本质、结构、机制和功能,以此为指导,更多地采用实验设计的技术来编制测验;还要深人分析被试接受测验的具体心理过程,看到前一部分测验作答过程对后一部分作答的迁移与影响;要把心理学的过程模型跟心理计量学模型结合起来,定性定量地统一进行分析;不能只对作答反应结果资料作探索性因素分析,而且可运用结构方程分析模式作验证性因素分析,主动进行有关心理结构的假设检验。总之,既要大力强化现代科学心理学,又要大力强化现代数学的理论与方法在心理和教育测量中的应用,切实保证提高测量的正确性与有效性,以适应当前社会与科技发展的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