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材施“导” 让未成年人更“阳光”

因材施“导” 让未成年人更“阳光”

只因为欠了50元被多次催讨,南安省新镇17岁的小山(化名)将小学同学小泉(化名)杀害,将其扔进扶岭水库柑园内一废弃粪坑(详见本报7月2日6版报道)。案件背后,*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引人深思。我市一些从事*人问题研究的心理专家认为,犯罪的*人在作案前的心理大多处于不健康状态,如果能被及早发现,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悲剧。全社会有必要都来关注*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阳光、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让他们成长的天空更加蔚蓝。

心理疏导要抓住特点

泉州市*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惠生说,*人犯罪的产生跟学生个人、家庭、学校、社会息息相关。有的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容易模仿不良行为;有的学校只关心学生升学率而忽视了学生的品德教育;有的父母忙于工作,对子女过于急躁,动辄打骂,与孩子沟通不足,导致孩子性格叛逆乖张。

福建省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本兰认为,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有一定的性格基础,例如冲动型、偏执型、反社会人格以及暴力倾向、虐待狂意识等。他认为,此类犯罪的基本原因是性格上的缺陷加上一定的环境,比如有时候被害人得理不饶人,或者周围的环境不停地给予刺激,就很容易出现激情犯罪。

泉州师院应用心理学主任、泉州市中小学心理指导中心主任林永乐告诉记者,做好*人学生心理疏导,更重要的是要抓住这个时期*人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人格特点,并进行多方位引导。

他还说,应具体落实到以下几个心理特点的关注和疏导上:这个时期的*人大多处于半成熟、半幼稚状态,从外表上看,他们拥有成人般的成熟,但心理上还是幼稚且容易因此产生偏激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使得他们遇事容易冲动、感情用事;耐挫能力较差。同时,他们吃苦能力较差,遇到困难容易退缩;他们大多为独生子女,由于父母忙碌,相处时间较少,有孤独心理,遇到偏激情况容易产生敌对心理。

家庭教育是第一道防线

林永乐说,家庭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是接受教育,得到父母关爱、呵护的重要场所。因此,家长要为*人创造愉快中学习、快乐中生活的和谐家庭氛围。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多抽时间和孩子沟通,教导孩子尊老爱幼,帮扶弱小。要处理好关爱与帮助、沟通与理解、鼓励与信任的关系。

*人的性格、品德、情操、思想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与家庭有关。据省高院少年庭调查,导致少年犯罪的几个因素中,家庭因素所占比率超过1/3。父母离婚、家庭残缺,成长环境缺乏温暖,是导致孩子在逆反心理和补偿心理驱使下走上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家长对子女教育不当也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家教不当类型依次为:放任不管,简单粗暴,过于严厉、溺爱娇惯等等。

陈本兰表示,加强对*人的心理健康教育,要使*人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家庭教育是预防*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不仅要有严教善教的家教观念,还须培养孩子的文化、道德素养和法制观念。

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仁令表示,从小学开始,学校就应该引导学生进行生涯规划,包括确定人生终极目标、长期目标、中期目标、短期目标。进行生涯规划后,学生有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也有利于健康成长,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王惠生表示,*人求知欲、模仿能力强,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加上自制及分辨能力差,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如果缺乏正确引导,容易走上暴力、犯罪道路。学校应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对学生来说,不仅要做好学生、好子女,也要做好公民。”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文保说,学校有必要按照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接受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让*人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让他们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影响和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