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员提议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暴力游戏

美国议员提议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暴力游戏

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审议加州限制向*人销售和租赁暴力视频游戏的法律。曾经担任过儿童心理学家的余胤良认为,游戏成为对孩子们造成巨大影响的学习工具,暴力游戏明显地导致青少年更加好勇斗狠的习性。

新闻正文:

5月4日消息,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审议加州限制向*人销售和租赁暴力视频游戏的法律。但在有关法律生效前,视频软件交易商协会在联邦法院提出诉讼,阻止法律生效。

据悉,加州限制向*人销售和租赁暴力视频游戏的法律是在2005年签署的,由参议员余胤良提出,法律管制暴力电玩游戏在加州的销售,禁止商家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出售带有极端暴力情节的电玩游戏,违法者将面临最高$1000的罚款。

 

但在2007年,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宣布该法律无效。州检察长布朗的办公室向第九巡回庭上诉,但被驳回。因此,检察长布朗再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要求最高法院推翻巡回庭的无效裁决。余胤良和加州心理学协会以法庭之友的身份支持布朗的上诉。

曾经担任过儿童心理学家的余胤良认为,看电影是观众被动地观看暴力,然而电玩游戏和电影不同,玩游戏者是主动参与者,玩家主动决定要去刺谁、伤害谁、烧谁及杀害谁;这些游戏成为对孩子们造成巨大影响的学习工具。加州精神病学协会的Randall Hagar说,这些电玩游戏“明显地导致青少年更加好勇斗狠的习性。”

但是代表美国计算机和视频游戏出版商的娱乐软件协会总裁和首席执行官迈克尔加拉赫在一份声明中说:“全美的法庭一贯裁定规范视频游戏内容是违宪的。研究表明,公众同意,视频游戏应该像书籍、电影和音乐一样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