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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药物致股骨头坏死

 来源:    寻医问药网


   自从Hench在1949年报道使用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取得突出的效果以来,此药已被广泛应用于临床中。肾上腺皮质类固醇(以下简称激素)在临床中主要使用于抗炎、抗毒、抗过敏和抗免疫。但长期使用激素可以引起机体多种不良反应。1957年Pietwgrami和Mastomarino报道了第一例由激素引起的股骨头坏死病例。其后,伴随医学的发展,激素的广泛使用,激素性股骨头坏死的报道也日渐增多。 
1、 病因 
临床中机体各个系统组织的炎性病变等不少于上百种的疾病均可应用激素来治疗。尤其近年来医学已进入器官移植时期,为抗排异反应用大量激素,所以激素性股骨头坏死病例大量增加。尚有关节内注射激素治疗关节病变的,这样,也导致了本病的发生。 激素引起股骨头坏死主要是由于大量或长期使用激素,导致了激素在机体内的积蓄而发病,这是早期的一种说法。近期又出现了新的理论,认为股骨头坏死的发生与激素使用的种类、剂型、给药途径有直接关系,与激素的总量及时间并不成正比。但是并不排除前一种说法,长期大量使用激素或日量过大,剂量增减突变也是发生股骨头坏死的原因之一。 
2、 发病机制
(1) 与药物种类的关系:临床上使用长中效激素短较激素致病率高,半衰期长的长中效激素在体内蓄积造成血液粘稠度增加,血脂增高,脂肪栓塞,导致骨的微细血管阻塞缺血,骨细胞活动减少,骨质合成减少,钙吸收降低,造成骨质疏松及细微骨折的积累,最后发生股骨头坏死。
(2) 与药物极型及给药途径的关系:激素的针剂较片剂发病率高,静脉给药、关节周围穴位或关节腔内注射发病率高。这与药物在体吸收充分,效应发挥充分有关。静脉给药迅速而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达到骨组织也就加快,关节周围穴位封闭或关节腔内注射,由于其止痛的作用,关节丧失了正常的保护机制,随着力学的作用,造成软骨及骨的破坏,从而诱发股骨头坏死。
(3) 与药物剂量及时间关系:这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因为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达到治疗的目的又不会发生股骨头坏死的剂量界限。但经过大量临床资料分析,认为一次超生理剂量或长期大量给药、个体差异、人体对激素的敏感程度与发病有关系。 这可能与其大量使用产生的生理效应过度有关。
发病特点
  激素性股骨头坏死双侧同时发病多见,切是患者系先一侧发病,经数月或数年后,另一侧发病。股骨头坏死同时也可有肩、膝关节等处的坏死。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病例患者中,原发病治疗过程中激素的大量使用是诊断的首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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