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制止药品虚高定价和非法回扣等不正之风,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药品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北京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经北京市卫生局批准,组织北京13家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创下了"三个第一":首先它是北京市第一次多家医院联合进行的大规模药品招标采购活动,估计其成交额将达到人民币;其次它是北京市第一次直接接受药品生产企业投标的大规模药品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它也是全国第一次真正在网上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及交易的全部流程。
国务院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现在已由卫生部牵头,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管局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使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由分散转变为集中、由个体行为转变为集团行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使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决策由分散决策转变为专家委员会集体决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使医疗机构的药品信息传递由分散的"人对人"传递转变为集中规范的网上发布。
对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必将促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和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产品、市场网络为纽带,组建成为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公司,形成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
概括起来,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社会效益有以下几点:
一、 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二、 规范购销行为,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三、 合理降低药价,为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造条件。
四、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同时,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极其明显的。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药品集中采购是信息时代的产物。由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交易过程的规范化和采购批量的增加,使交易的中间环节减少,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提高,长期以来耗费在药品流通环节的大量费用被节约下来,成为对消费者的让利和买卖双方的利润。所以,药品集中采购的经济效益在宏观上表现为医药市场的净化和重组,药品质量的提高,药品交易行为的规范和价格的下降,社会卫生费用的节约,使人民群众获得健康利益。在微观上表现为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双赢。
综上所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突出了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的应用,强调了药品采购、销售、配送的分管理,体现了买方市场主导下买方和卖方利益的均衡,代表了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逐步实现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现的是决策方式、技术手段和管理思想的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改变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沿袭的传统管理模式的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变革的发生是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应该研究它、利用它、推动它,让我国的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迎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附:此次参加北京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北京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北京胸科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北京中医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