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麻风病计划

防治麻风病计划

防治麻风病计划

防治麻风病计划。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神经,如果不治疗可引起皮肤、神经、四肢和眼的进行性和永久性损害。麻风病的流行历史悠久,分布广泛 ,给流行区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要控制和消灭麻风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积极防治,控制传染”的原则,执行“边调查、边隔离、边治疗”的做法,积极发现和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染途径,同时提高周围自然人群的免疫力,对流行地区的儿童、患者家属以及麻风菌素及结核菌素反应均为阴性的密切接触者给予卡介苗接种,或给予有效的化学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那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防治麻风病计划

(一)、在国境口岸发现的外国人患有麻风病时,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立即阻止其入境。入境后发现患有麻风病也应令其出境。

(二)、凡在国境口岸或交通工具上发现的外国人为麻风疑似患者时,应立即隔离检查。征得疑似患者同意后,进行细菌学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麻风病诊断标准者,应立即劝告其离境。对不愿接受细菌学和组织病理学检查者,也应立即劝告其离境。

(三)、出入境的中国公民患有麻风病时,不能签发健康证明书,应立即实施隔离,并通过有关部门,将其送往当地麻风院(村)隔离治疗。必要时取得公安部门协助,对麻风病患者采取强制性隔离治疗措施。对麻风疑似患者,也要立即隔离,并实施细菌学和组织病理学检查,当诊断明确后作出相应处理。

(四)、对密切接触者(尤其家庭成员),应立即实施健康检查,以判断是否患有麻风病,然后作出相应处理。

(五)、对麻风患者或疑似患者用过的什物、用具等应进行消毒。

(六)、当旅途中因患有麻风病而死亡的尸体到达国境口岸时,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按规定令其就近火化处理。

(七)、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阻止移运因患麻风病而死亡的尸体、棺柩和骸骨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