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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外伤后尿崩症的诊断和治疗

头部外伤后尿崩症的诊断和治疗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 1998年第4期第14卷 论著摘要 作者:武日富郭多文 单位:037003山西大同矿务局第一职工医院神经外科 一、临床资料 本组男14例,女4例。最大年龄35岁,最小10岁,平均23岁。均为车祸致头部受伤,其中合并颅底骨折者13例。伤后至发病时间最短的7天,最长的45天,平均20天。主要表现烦渴多饮多尿。统计24小时入量最少的3600ml,最多8800ml,平均7030ml。24小时尿量最少5600ml,最多9800ml,平均8050ml。尿比重1.000~1.005之间,平均1.002。尿糖、蛋白均阴性。血清钾、尿素氮正常,钠正常或稍高。病程最短18天,最长的10个月,平均两个月。 二、治疗方法与结果 用双氢克尿噻、卡马西平、安妥明口服药治疗10例,只有1例治愈。及时应用垂体后叶素水剂5~10U皮下注射,每6~8小时一次。控制后逐渐减量,然后改用其粉剂、油剂或上述口服药维持,由此治疗10例全部治愈,男7例,急性期按上述方法应用垂体后叶素水剂,控制后改用中草药早晚煎服。除1例未随访到外,其余6例全部治愈。 三、讨论 头部外伤后尿崩症为颅脑损伤中较少见的并发症之一。其发生率各家报告不一致,其发病机理,大多数学者认为是垂体柄的损伤。而临床也多见发生在合并颅底骨折的病例中。本组18例,13例合并有颅底骨折,国内外其它学者也有类似报道。由于垂体柄的损伤,导致储存于垂体后叶的抗利尿激素(ADH)来源通路中断,待体内ADH不足就出现尿崩症。通常在伤后10天左右发生,临床表现比较典型。及时准确统计24小时出入量,既使对意识不清的病人也能及发现,早期诊断。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便可作出早期诊断:(1)既往无多饮多尿及精神病史,本次头部外伤后发病;(2)多饮多尿,尿量每日大于4000ml或更多,且为持续低比重尿,多在1.005以下,不含糖及蛋白,血尿素氮正常。(3)控制入量不能使尿量明显减少,尿比重增高,但用ADH后马上见效。头部外伤后尿崩症的诊断一旦确立,除对原发颅脑损伤的治疗外,应及时治疗尿崩症。对此治疗我们体会到,双氢克尿噻、安妥明等口服药只能作为尿崩症的初期和恢复期辅助用药,对于症状严重的必须及时应用ADH替代治疗。对于病程长,病情反复的病例可选用中西医结合治疗。 (收稿:1997-11-17修回:199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