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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外科病人被神经内科收治 哈市第一医院贻误治疗患者丧命

文发布者:张纪来源:

       脑出血却被神经内科收治,去年7月,入院前原本神志清醒,讲话、行动自如的哈尔滨市民彭勇成因延误了最佳手术时间,脑出血过多,导致脑积水,成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失语人”。今年4月7日,年仅53岁的彭勇成离开了人世,他的亲人们一直在为他的死亡讨说法。

      

脑外科病人被收入神经内科治疗

 

彭勇成的妻子刘志平近日讲述了那段不幸的经历。

 

2003年7月16日早晨,彭勇成因持续3天头疼、呕吐不止并伴有低烧,由刘志平陪同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求治。

 

经改院神经内科门诊诊查和依据CT检查,确认彭勇成患动脉瘤破裂所致蛛网膜下腔出血,病情严重,家人商量后决定转到哈医大一院治疗。但该院神经内科的王桂兰主任告诉她们,蛛网膜出血非常危险,第一次出血死亡率在20%,第二次出血就是60%—80%,不能随便移动。王主任还提醒,如果非要转院治疗的话,需要家属签字。病人出现任何不测,后果由家属自负。为了减少丈夫的痛苦和危险,刘志平在神经内科给爱人办理了入院手续。

 

  “我爱人当即被收入神经内科第二病房住院治疗,决定根据王主任的推荐做脑血管造影GDC栓塞术。后来经过了解才得知,这种病症应该由脑外科来治疗,而且这种手术只有脑外科才能做!” 刘志平这样告诉记者。

 

“耽误治疗 患者成了‘失语人’” 

 

“我爱人在入院时神志清醒,讲话、行动自如,连在其住院病案和病程记录中都清楚地记载着:入院前彭勇成体征基本正常,而且意识清楚,没有肢体活动、感觉及语言障碍。”

 

刘志平说,“此时正是实施手术的最佳时机,而神经内科的医生却依然保守治疗。”

 

记者看到彭勇成入院当天的医嘱为:1、止血降颅压;2、脑血管造影。入院次日的病程记录中明确记载着彭勇成的病症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此时主治医师的治疗方案仍是同前,只是甘露醇改为1日3次。据刘志平说,神经内科一直没有对他爱人进行脑血管造影检查。而据哈尔滨医科大学一位脑外科博士介绍,该患者未能在动脉瘤再破裂前及时进行脑血管造影检查,得出早期诊断,失去了早期治疗时机。

 

  “7月20日凌晨,我爱人突然意识不清、瞳孔放大,肢体也无自主运动。闻讯而来的医生立即采取措施,并告诉我们说是脑痉挛,让我们去买了治脑痉挛的药。过了几个小时后,我爱人再次出现上述症状,此时医生显得有些束手无策,放弃治疗,并通知我们说患者不行了,让我们准备后事,赶快把寿衣买回来。我们一边准备后事,一边请求医生做最后的努力。后来经人提醒,觉得脑出血应该由脑外科的医生收治,这才想到去找神经科的王主任问个究竟。而王主任称,神经科也可以收治。最后在家人的要求下,我爱人才被转到脑外科接受治疗。在脑外科医生的全力抢救之下我爱人算是保住了性命,但却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机,因脑部出血太多,导致脑积水,醒来后就再也没开口说话,而且不懂任何事情了。直到他去世,他的头部一直插着一根引流管……”讲到这里,刘志平已泣不成声。

 

提起巨额的医疗费,刘志平更加忧心忡忡,她流着眼泪说,从7月16日丈夫住进市医院到10月13日出院,他们家东挪西借已经花去了25万元的医疗费用。之后她一直在家里照顾着不会说话、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12月3日,丈夫被送到省康复中心接受康复治疗,但不见好转,又接回家照料,直到丈夫去世。

 

死者亲属:个别医生只顾经济效益 不顾患者生命

 

刘志平的弟弟刘乃臣对神经内科的做法十分气愤。他认为,哈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仅仅从本科室的经济效益出发,却不考虑患者的生命危险,不负责任地收治非本科病人,导致姐夫贻误最佳手术时间,并最终产生姐夫死亡的后果。

 

刘乃臣说,虽然在他姐夫入院当天,神经科的王主任向家属推荐了脑血管造影GDC栓塞手术,期间,家属也多次督促神经内科的王主任,让其帮忙联系脑外科的医生,但对方以联系不到脑外科医生为由耽误了4天,致使他姐夫在4天内脑部连续两次大出血,当时几乎丧命。

刘乃臣事后找到该院脑外科的崔主任,咨询像彭勇成这种病情应该如何治疗?崔主任回答:应由脑外科收治,尽早进行脑血管造影GDC栓塞手术。刘乃臣又问,神经内科的王主任说她一直没有联络到惟一能做这种手术的黄医生,所以才延误了手术时间。崔主任回答,黄医生不是院里惟一能做脑血管造影GDC栓塞手术的医生,在脑外科有包括黄医生在内的3名医生都能做这种手术。况且,科室之间转换患者应该是首先通知科室的主任或是副主任,而不是直接去找某个医生。

 

神经内科:一切等待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记者4月26日找到该院神经内科的王桂兰主任了解当时的情况。王主任说,现在一切都在等待专家鉴定的结果,家属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就由法院来裁决,法院怎么判他们都接受,如果确实是他们有问题,该赔就赔。

 

王桂兰说,医学上有很多有争论的问题。不是像感冒发烧都是公认的,治错了就是治错了。而这种没太定论的东西,都是各说各的理,就看专家是怎么鉴定的。王桂兰认为他们对彭勇成所采取的治疗措施没有问题,不是耽误了。

 

当问到脑血管造影GDC栓塞术是否只有脑外科可以做时,王桂兰回答:脑外科做了很多年的造影手术,比较有经验,而据她所知,只有脑外科的黄医生去北京学过这个手术,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当时只想到找黄医生来做这个手术。但她认为当时不是做手术的适宜时间,所以找不找得到黄医生当时都不会做手术。

 

脑外博士:患者被贻误了早期治疗时机

 

哈尔滨医科大学一名脑外科博士在认真研究了彭勇成的病历后告诉记者,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SAH)的致残率和致死率很高。目前对此类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应尽早进行脑血管造影检查,一旦发现是脑动脉瘤所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应尽早治疗。从该患者治疗过程的反映看,患者未能在动脉瘤再破裂前及时进行脑血管造影检查,得出早期诊断,从而失去了早期治疗时机。虽然每个医院的条件不尽相同,但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都应及早进行脑血管造影检查,并尽早给予治疗,否则发生动脉瘤再次破裂出血后,其后果非常严重。假如该患者能尽早接受脑血管造影检查并能够转至脑外科接受动脉瘤栓塞治疗,也许能避免动脉再破裂造成的严重后果。

 

2003年11月初,彭勇成死前将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部分医疗费用,并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补助等等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40余万元。而后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向道里区法院申请对彭勇成的病情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直到今年4月7日彭勇成去世,这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没有进行。

 

   4月16日,在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的督办下,彭勇成的遗体已交由哈尔滨市医学会进行尸检。而鉴定结论下来后,法院将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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