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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梅毒对胎儿的影响

孕妇梅毒对胎儿的影响

梅毒可根据传染途径的不同而分为后天梅毒与先天(胎传)梅毒,又可根据病情的发展而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但病期可重叠或缺如,如15%患者在出现二期梅毒时,下疳仍存在;而60%潜伏梅毒患者不记得曾发生过二期梅毒;25%患者否认曾发生过一期梅毒。

先天梅毒是胎儿在母体内通过血源途径感染所致,由于其传染方式与后天梅毒不同,胎儿的体质与成人不同,所以它的症状与后天梅毒有一定的区别。先天梅毒不发生硬下疳,常有较严重的内脏损害,对胎儿的健康影响很大,病死率高。

1.早期先天梅毒多数梅毒儿出生时除瘦小外常表现正常,约2/3病例到3~8周时才发生临床症状。几乎所有病例,在3个月内出现临床症状。20%~50%患儿淋巴结肿大,其特点是不融合、可活动、质硬、无触痛。20%病例滑车上淋巴结肿大,对先天梅毒具有特征性。

2.晚期先天梅毒发生于2岁以后。由于早期损害的瘢痕及早期感染所致的发育方面的变化所致。最常发生于7~15岁时,但30岁以后发生者少见。由于儿童时期因其他感染而常应用抗感染药物,因此典型的晚期梅毒临床表现少见。其表现可分为两组:①永久性标志:为早期病变所遗留,已无活动性但有特征性。包括前额圆凸、佩刀痉、郝秦生齿、桑葚齿(Moon齿)、马鞍鼻、孔口周围放射状皲裂、胸锁骨关节骨质肥厚(Higoumenaki征)及视网膜炎;②仍然具有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如:脑脊液有细胞数及蛋白异常或VDRL试验阳性、肝脾大、鼻及腭树胶肿、关节积液(Clutton关节肿)、骨膜炎、指炎及皮肤黏膜损害。

3.先天性潜伏梅毒先天梅毒未经治疗,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反应阳性。年龄小于2岁者为早期,大于2岁者为晚期先天潜伏梅毒。

由此可见,梅毒的患者,尤其是女性梅毒孕妇患者要尽早的去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