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引产术危险极大并非想做就做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也需立即引产。

接受手术患者需住院,在应用引产术后患者出现宫缩,通常出现宫缩后患者会感到阵阵腹痛,随着宫缩加剧,腹痛也随之加剧女性患者此时要忍受剧大痛苦。

许多女性因忍受不了腹痛而呼天喊地,有的出现恶心、呕吐、出冷汗,甚至有的出现昏厥、休克,给女性朋友造成巨大的心理、精神及身体的创伤,而引产后清宫疼痛使女性难以接受而出现清宫不全导致产后大出血、感染并可致不育。更有甚者导致子宫穿孔、肠穿孔等,引起严重并发症,危及女性生命。

女性在怀孕四个月以上如果想终止妊娠的,一般都要选择引产术,而非无痛人流手术。通常情况没有胎儿畸形,糖尿病,胎儿死胎等情况医院不允许做引产术的。究其原因是引产术月份越大,越可能导致患者终身不育,所以通常引产术不被人们所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