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指导灾区进行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

文章发布者:冀景玲   来源:卫生部 2008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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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后的后期阶段,灾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即应全面展开,为严防传染病的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卫生部制定了《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并紧急下发至各地卫生部门。《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对疫情监测、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毒处理、化学中毒预防和处理、尸体处理和心理危机干预9个方面的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为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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