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对医生开具处方的格式、颜色、写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强制执行。《办法》施行4个月以来,医院处方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本报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还挺多。
新处方笺增加了“临床诊断”
记者在陕西省人民医院提供的新处方笺上看到,与旧处方相比,新处方增加了住院号、床号和临床诊断等项目。该医院医教科研处副主任雷振文说,新处方笺是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设计制作的,其中增加的“临床诊断”一项要求医生必须填写。
但是记者在该院取药处随机调查10名患者手中的处方笺发现,依然有近1/3的处方笺上没有填写“临床诊断”。一位在呼吸科就诊的老太太说,她根本就没有发现处方有变化,更不知道“临床诊断”这一项是必须填写的。
新处方笺“五颜六色”
根据该《办法》第九条规定,麻醉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该院院长徐永刚给记者看了他们院根据《办法》设计的新处方笺,除了按《办法》分为4种颜色外,该院还将白色处方笺按白底黑字、白底红字、白底绿字细分为普通处方、毒性药品处方和精神药品处方。徐永刚说,这样做比国家颁布的《办法》中对处方笺的划分更清晰、更细致。
处方不得再像“天书”
记者在省人民医院中药房取药处看到一位正拿着处方和药剂师“讨论”的患者家属。“这是‘蛤蚧’还是‘蜈蚣’?”这位女士无奈地说,“我在另一家医院开的处方,拿到省医院来取药,结果这里的药剂师看不懂这味中药的名字,还问我,我哪知道?”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有近五成的患者表示认不出医生的处方。根据《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据了解,该医院已经对科室主任以上级别的医生进行了培训和学习,并且将《办法》下发到每位医生手中,同时每月抽查1000份处方笺,对不合格的进行处罚。记者获悉,该院医教科研处昨日已下发紧急通知,2005年1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