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不体检也能得到体检合格证明?北京市试行驾驶员体检新规后,
记者通过暗访发现在个别医院存在只要交钱就“盖章”的现象——据《北京青年报》12月26日报道,记者从交通队领取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医生没有让记者进行任何检查,也没有要求出示任何证件,只是问了一下身高后,就在《身体条件证明》上写了起来。很快《身体条件证明》上的体检内容就填写完毕,尔后是盖章收取了常规检查费10元。
当真是咄咄怪事。报道中说,北京市推行“指定医院进行驾驶员体检”的制度,是为了达到确保交通安全,有效杜绝驾驶员体检混乱状况的目的。但是,这样就完全能够避免驾驶员体检走过场的现象吗?我看不能。最起码,记者暗访出来的“信息”告知我们:如此措施还着实存在着不少“漏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管。
我甚至在想,这家医院到底是在“图省事”还是“别有目的”?而在北京市有关部门指定的这114家大中型医院中,这般只收钱不体检的医院还有多少?如果是“图省事”,这也只是一个“孤例”,那倒好办了——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不妨查一查,堵住这个“漏洞”即可。然而,倘若是医院“别有目的”乃至与交通部门联合进行“操作”、此事又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话,就不能不令人质疑推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医院这么做,极有可能是与某些部门达成了一种“默契”:你“指定”,我“盈利”,我省事有省力,你也有“好处”可拿。此外,114家指定医院具有同等的体检资格,说不定医院这么做还是为了“招揽”客人。
都是“指定”惹得“祸”。不知道在这家“指定”的医院里,有多少身体不合格的司机拿到了“通行证”?这个数字虽然无从统计,但想来也不在少数。让不适宜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人继续开车,与纵然马路杀手上路没有什么区别。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委托或者指派某一单位进行“指定性”延伸行政管理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指定婚姻登记照相(包括过去的强制性指定婚检),指定查体,等等。种类繁多,不一而足。应该说,“指定”的出发点本身并没有错,只是,过于单一的“指定”行为不仅带有强制性、剥夺了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还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和腐败。某种角度上讲,“指定”、让某一单位盈利的做法,实际上就是行政权力的延伸与泛滥——说来说去,建议行政命令式的“指定”不搞也罢。